對方有簽下本票,依約每月攤還二萬,但目前不支付了
- 求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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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2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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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表姐家庭因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派出所委託律師談賠償事宜,後小三於100年12月20日簽下本票共有三張(到期日未填寫,所以是見票即現),依協議內容,每月20日前要支付二萬元,一直到付完賠償金額。
但小三只支付本票面額的1/3後,4月20日後就不再支付任何金額,表姐因為受到先生背叛和離婚的打擊後生病,已經不想再跟小三有何任電話往來,最近還因為生病影響到工作,目前剛被公司支遣,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傷害。
請問應該如何做,以利將剩下2/3的賠償金額拿回來,是直接將本票影印好,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嗎?法院會教我們如何處理後面的手續嗎?
- 戴家旭 (戴家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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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2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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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人您好:
1. 按您所述因為係見票即付之本票,故執以聲請本票裁定即可。您可以委託本所幫忙撰寫本票裁定聲請狀。
2. 關鍵在於,聲請本票裁定後對造當事人可能會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此時會進入訴訟程序,有無理由視原因關係(例如於警察局簽訂之賠償事宜之合約)判斷。這些是法院不會主動教當事人的。
倘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詢問,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
家旭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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