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仲介提供不實的服務費訊息,是否構成詐欺?
- 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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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25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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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所謂間接坦承是指什麼意思?對方有坦承只收百分之一嗎?
後續當然是拿資料跟律師面 ... (恕刪)
就是在簽約的時候房仲業務員有提到說服務費是買賣雙方各占1%,後來在電話中也有承認。這段對話我有先錄音起來。簽約後我們提出要求請他證實是否如此,但業務員一直不敢將證據拿出來,因為他把賣方那邊的服務費也加在我身上。所以想賴給該房仲店長裝作不知道。後來詢問店長,店長也極力撇清,當天事後還打電話來說要降低服務費,所有的過程我都有錄音存檔,請問律師我是否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給該房仲業務以及店長,說明此房屋買賣因仲介公司違反規定,已觸犯刑事詐欺,來請求該合約無效呢?期待您回覆,因為我現在也很煩惱他拿合約壓我,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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