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可以經由和解而撤告
請問和解後還會留下案底嗎?
和解可以在警局和解嗎?
和解書順便請呈辦員警送交?
這樣可以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告訴乃論之罪,於和解撤告後,即無案底之問題,和解可以在警局和解,並陳報給檢察官即可,但和解書內容一定要註明放棄民刑事之追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不方便在警察局和解
也可以到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去辦理調解
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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