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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跟教唆犯還有傷害罪告訴期限

  •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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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21 14:23 
  • 文章人氣:1761
  • 個人積分:4
  • 我想請教一些法律問題!
    就是我被打,然後我有跟一個人說,然後他就說他要幫我,我就說好,可是我還有跟要幫我的人說,現在就先不要動,等我官司打完在說,可是要幫我的人,就自己主動去找其中打我的一個男的,就打對方了!
    後來,要幫我的人就突然打給我說,他們已經動手了!
    我也嚇到了!
    這樣算不算教唆犯?
    可是他是自願要幫我的,我是說好沒錯,可是我也有跟他說現在先都不要動手,等我打完官司在說,我還是同時間跟他說的!
    情形在簡短就是,我沒叫他動手,雖然我說好,可是我沒叫他動手,我也說等我打完官司在說,後來是他自己去找打我的人,就動手了!
    那這樣算教唆犯嗎?
    如果是的話,要被判多久?

    還有傷害罪!
    我被3個男的打,在場包含3個男的跟我朋友還有1個女的,那個女的一直在旁邊火上加油,而我朋友站在旁邊不動如山,被打地點是在租屋處,我完全不能離開現場,因為打我的人完全沒有想要讓我走的意思,後來因為我房租少1千,我才有辦法藉由這個機會打電話請我媽媽報警,警察到了之後,其中打我的一個人還把我跟我朋友藏到頂樓,不讓警察找到!
    而我已經提告了!
    只告傷害罪,如開庭當天我朋友可以幫我做證,那3個男的是否有觸犯妨害自由以及傷害罪?那個女的是否可列為共犯?
    如我朋友不幫我做證,他是否也可列為共犯?


    還有,如果要告一個人除非要有充分的證據,是不是時間不管過多久都可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