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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太太 101-05-26 23:36

我有一事想請教您..
我最近把房子賣掉了..
因為剛好有人出不錯價格..
我的房子長期租人..
房子被弄得很亂..
家具也都損毀或被前房客偷搬走..
還有長期不給房租的..
還好後來終於趕走了..

我在賣房時跟仲介說了..
我依照現狀交屋..
日後所有任何屋況修復問題請買方自行負責..

所以賣這個便宜價錢出去就好了..


至於屋況各種打勾問題我沒勾選..
因為仲介是寄合約書到我公司請我簽名..
叫我留下第1聯(第2聯我自己留下)我只簽名..
因我長期沒住在那裏所以不太知屋況..
我請仲介自己去看屋況再勾選..
所以勾選屋況是仲介自己勾的..


後來跟買方的買賣合約也簽了依現況交屋(日後若有任何屋況問題由買方自行修復)

但是沒想到現在要進行最後點交階段..
買方也裝潢到一半..
前陣子剛好又下大雨..
四樓牆壁有一部分滲水..
買方現在堅持要我修復到好..
仲介也說:我要幫忙修護到好不然我會有罪被告..
(還把民法搬出來說:賣方有義務負責重大瑕疵)


那我當時說我依照現狀交屋..
所以才賣這個價錢出去..
當下買賣合約也簽了依現況交屋(日後若有任何屋況問題由買方自行修復)
不就完全沒效用了嗎??????????????????
如果要我修我就不會賣他那種價格了..

我問了很多人..
大家說法都不一樣..
所以想請問您:
依你在仲介業的經驗我到底要不要幫忙修護到好??
不然我真的會被告嗎?
我的仲介跟我說:我肯定是輸家
我真不服氣
我給了他二十幾萬佣金
他把我所托附賣屋事件搞成這樣
還一直逼我要再出錢修房子..
這樣對嗎?

請教您囉!!不勝感激~~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27 01:15

一、你有仔細看一下「房屋現況說明書」嗎?也許房仲是勾選「無漏水」之情況,這樣的話,所謂「現況交屋」,買方認知到的是買到一個不會漏水房子,現在漏水了,你當然要負責。如果勾選或註記了「會漏水」之情況,這個瑕疵為買方所明知,你當然不用負責。二、你不會有刑事犯罪的問題,房仲唬你的。三、建議還是把契約書拿去當面請教律師比較保險。四、以上,謹供參考!

王耀星 (Eric) 101-05-27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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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 101-04-29 23:20

請教

房屋出租時經法院公證簽約5年,房客繳了一年的房租後即拒繳房租且避不見面,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將來我要簽約時要如何簽訂契約才可免除同樣的事情再發生!

我可以逐年簽約不要簽長年契約,又能取得房客的信任我一定會把房子續租給他嗎?

謝謝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4-30 14:07

 如對方欠租超過二的月,即可發函催告限期給付租金否則終止租約,一旦租約終止後對方仍置之不理或拒不搬遷,也只能法院提告,請求遷讓房屋

許志嘉律師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承租人在期限內不為支付

您得終止本件租賃契約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承租人不繳租金達兩個月時,您可以寄存證信函終止契約,不繼續租房屋給對方。如對方仍不理會,則需提起返還房屋之訴,而且就佔用期間,可一併主張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而就房屋租賃契約而言,一般建議可以一年簽一約。因為房客房子的後續情況往往難以預料,另外將來房市有變動的話,也會比較有彈性。如果簽長約的話,建議要去公證,並約定不給付租金的話,可以強制執行遷出。另外,建議要訂約時,內容的押租金可高一點,或有違約金之條款,都可以有嚇阻違約的作用。

(參照民法第439、44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joyce 101-04-20 22:56

1,廣告不實,誇大其詞。去看時跟照片不同房間不同坪數...2,有誏人脅迫簽約,今天簽明天算,但有?知4月底或5月初會使用。3,並無進住,都未使用到水電。看屋完後也未在去過那裡...4,退還溝通時,脅迫今天不答應8000,明天就不是這個數字7000,後又打了一通電話說9000,並說這是最後抵限,當時說能退拿一個月壓金跟房租共一萬元,說還嫌太少。5,我願醅償他1至2000左右,廣告費,來看屋時間跟車資,但他卻說廣告10多個網站3至4000多元,但我只在591租屋網看到!卻要我付!不太合理!

我4/15號衝動簽了合約了...本來是想去看看就好...就被房東一直洗腦洗腦...就簽了...可我跟他說現在我4月底或5月初才會搬...他說不行...要明天開始4/16....我當時一直在猶豫...但他一直在旁洗腦...又加上說待回也會有人來看房子...<不知事真是假的...>聽到那句話我心急了...就衝動簽了....簽完後就要我付錢...陪我到銀行領錢...2ㄍ月押金房租...15500元...因我戶頭沒錢了..還少1000元...他說下個月補....後我回到現在住的地方越想越不對盡...隔2天4/17...我跟他說我不住了...它不肯退我錢...我都沒住過沒用到水電....不退還給我...我該怎麼辦...愈哭無淚呀...幫幫我..

喵喵 101-04-19 10:03

我的合約到101/6/30
公寓整修要把房間變大
要我搬到隔壁占住一陣子
整修完在搬回原來的房間
4/9繳房租時叫我4/11搬隔壁
才兩天太趕了我延到4/14搬
累到要我命才住不到第三天
4/17就是剛剛打電話叫我搬走
由於我的鄰居他老公的哥哥不肯搬
為什麼我這個外人留下而不是他做大伯的留下
只好要我搬出去把房間讓給他
說找一個五千的房間給我!
我這的房租只要三千合約也還沒有到
我未何要自己吸收納多餘的錢
我都願意先暫時搬到隔壁委屈了
這段時間我也都很配合他的臨時要我搬
為什麼還是要我搬走呢


房間的網路是自己簽的
合約是兩年 但要搬的地方都有附網路
停掉要付違約金 我可以較房東付嗎


我的問題
我可以叫房東幫我付違約金嗎
如果可以,他不付,我說是我要告他還是要付,會成恐嚇罪嗎
我不想把事情鬧大,只是不想要花冤旺錢,不想損失自己的權益
ㄧ個人在外地讀書突然要我搬家真的很難配合

PS請回白話文,我還是學生,看不太懂深奧的回答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們的租賃契約無法履行的事由,應是可歸責於房東,因此您可以向房東終止租賃契約,並向他請求您所受損失(即網路的部分),另外您跟他說要告他,這是您合法權利的行使,並不涉及恐嚇罪,此外也提醒您,若您們有簽訂書面契約,最好也把書面契約詳閱一遍,看有無對您不利之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醫生 101-04-10 20:09

您好

承租1樓,房東在店面後隔了四間教室,承租二間出去,一間自己開瑜伽教室

請問1.房東租我一樓時有告知後面有可能要承租,但契約未說明,那她是否有違約?

2.後面承租人是否可以使用我1樓店面前放置招牌及招攬客人?

3.契約未註明1樓的範圍,我可以跟房東收取後面的房租費嗎?

4.我如何做才可以提前解約並不會違約

 

阿賢 101-03-07 12:51

我發現家中房屋租賃契約裡面
有幾條怪怪的~
問題條款如下...


1.此屋廚房,浴室皆為新建,需要好好保護,若無維護好,視同違約,
but:房屋已經租了3x年...這契約是前兩年簽訂的,根本沒有新裝潢建造...


2.裡面很多奇怪的條款....
他在最後備註了一條,一切皆需遵守契約行走~
房客有任何違反前面的約定,例如浴室無維護好,房租遲繳...


皆屬違約,都需要賠償"35萬元"整,給房東,
就是寫明了,要是做錯事,就直接賠償35萬元整,
因為我父親很憨直,就看房租數字沒錯,就簽名了...
就這樣過了三十多年...


請問這樣合理嗎??
看起來就問題很多.....


又沒有新建物,又沒有幫忙照護房子...
壞掉也我們家自己修理,租了3x年...
請問這樣子的契約是合理的嗎?
不過我們是因為租下來店面作生意,裡面自己住家,
不好跟房東爭執~畢竟要做生意....
所以想說,這條契約要是不合理,房東到時候要是要求償或者ooxx的時候.
是否可以跟房東契約不合理,不公平,而拒絕給付呢?


有人建議...就撐下去..撐到下次簽約再行取消這條~
EX:ㄟ~房東先生,我們家浴室並沒有新建耶~


可因為我怕下次簽約的時候,房東看到我爭取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條文,他要是不爽,
要是不租我們~我們也不方便做生意了...

因為他們說話都比較刻薄...我們會擔心..

所以我們才一直不去提起這事情....
想問一下,有人可以幫我解惑嗎?謝謝你們了!

林智群 (klaw) 101-03-07 17:21

 契約條款如果明顯與事實不符或太苛刻的話,

一旦有糾紛進法院,法官也會審酌認定該條款無效的,請放心

 

如藝 101-03-05 21:51

老家是父親民國59年時以大哥為起造人自地自建,當時大哥是國中生。

這是家裡唯一的房子,家父的公司和全家8口人的窩,一切都是家父在當家。陸續子女結婚搬離,家裡只有父母兩人,生活費就是靠店面租金。85年家父過逝,改為母親收益處分。包括稅金、房屋修繕房客交涉等。(房租是轉帳至長輩帳戶)
這幾年大哥除了用各種方法騙走家母的積蓄,去年更以家母年近80與房客交涉太辛苦,軟硬兼施要房客租金直接存入真正屋主他的帳戶,他再轉給家母。然至今9個多月他人躲在大陸不回來,沒匯回一分錢生活費給家母。曾連絡他回來處理,他切主張房子是他的。不曾關心家母身體不好,長期看病吃藥,膝蓋是人工關節,行走用兩支柺杖。已上不了老家三樓的樓梯。
據父親在世時說是當時同輩朋友(現約80-90歲間)都很努力工作但不懂法律,認為稅就是把他們辛苦賺的錢白白送人,所以大家都把動產先用子女名字。
房子是雙親?的,房租收入也一直是雙親的生活費來源。請問:家母可否主張這是信託行為?或是有其他方法?

林智群 (klaw) 101-03-05 22:18

 房子蓋的時候你大哥才國中,按理沒有經濟能力蓋房子,

只能說是借你哥的名義起造,

建議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當年是借名登記,將持份改回來依照你們八個子女跟媽媽9個人平分,

你們其他七位子女自願放棄持份給媽媽,這樣比較可以解決問題

 

garden 101-03-03 14:07

我母親有一間老舊眷村改建的房子,曾向親友表示將來房子要留給我,在改建尚未完工時母親過世,那時我在獄中服刑,哥哥寫信告知此事,並表明由他先辦理繼承,我也並無據有此屋之意,再說兄弟之間也沒什麼好計較的,再說若不辦理繼承房子會被充公,就簽下了同意書.
我出獄後,房子在完工時哥哥過世,嫂嫂當親友面說:房子是我母親留下來的.她不要希望我搬過去住,並要我辦理過戶,而我向嫂嫂表明我是單身,將來房子也是留給她兒子,而此類房子過戶手續繁鎖,故未辦理過戶.
當時嫂嫂要我繳房子貸款和稅金........等,將來房子歸我.進住時房子是空屋,心想以後房子也是留給姪子,就花了約四十萬裝潢,住了二年嫂嫂要把房子收回,說:房房子是租給我,房貸是租金,我有種被欺騙的感覺,就說:當初的?議並非如此.我住父母留下的房子?然要付房租,...........就算向妳租屋裝潢那有由房客出的道理? 她自知理虧就說:房貸我不用繳了,房子我繼續住.
過了半年她要我開始付房租,我心想都是自己人也就答應了,但她要我和她去法院公證,說真的我心裡很不舒服,她太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欺我太甚!
綜合上述請問各位大大我嫂嫂是否有涉及詐欺?因為我有受騙的感覺!我可以申請遺產重新分配嗎?(房子在100年5月才可以自由買賣過戶)

回覆 garden 的發言內容:

我母 ... (恕刪)

 1.依目前判斷是比較沒有刑事詐欺的問題

?    比較像單純民事糾紛

?2. 如果確是是母親留下

?   是可以依法主張權利

余水 101-03-03 13:34

不好意思,是這樣子的..在1月時我向租屋仲介屋了一間套房,一個月租金5000
當時租屋契約書上是寫要押兩個月的押金,但是我們跟仲介商量能不能先付一個月的房租和一個月押金,等下個月再付另一個月的房租押金,那時仲介說好
當初仲介有跟我們說隔音良好且租金包含網路第四台
但住進去三天後
1.發現我們的天花板隔層會掉粉塵,且我們的天花板上方有抽水馬達,一旦有其他住戶時用水的話就會很吵,甚至半夜無法入睡
2.我們的第四台是和其他住戶一起分的,所以收訊很不好,看電視時雜訊很多甚至畫面變成黑白,已有跟仲介反應過了.他有來處理..但是都沒有改善
3.我套房裡有一處是屬於改建的(好像是違法的)天花板與天空只有1片塑膠玻璃之隔(我們位於頂樓)所以當下雨時或者有飛機經過時身音很大聲,不是半夜無法入睡就是一大早被吵醒
基 於以上這些原因我決定要搬家,契約書上說如果違約的話要扣兩個月的押金契約書是屬自製的並不是書局賣的那種,我目前只付了1個月押金與1個月房租,但是 那天要與仲介解約時他卻說我還沒有付房租,我跟他說當初是說好先付一個月押金房租,但他說要以契約書為主,我說就算我之前付的你都當成押金房租就直接從 裡面扣不行嗎?他說契約書上寫違約要扣兩個月的房租我就是得讓他扣,並且還要再付房租給他.他說如果我不付就要告我
請問這樣子的形況下我該怎麼辦,我聽人家說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之規定,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 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以這條民法來講我是沒有違約的,但是今天收到仲介寄來的存證信函,上面說我欠他一萬塊,請問我該怎麼辦?

回覆 余水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是這樣子的..在1月時我向租屋仲介屋了一間套房,一個月租金5000
當時租 ... (恕刪)

 1.租賃物有瑕疵需要修補

   可以催告請求出租修繕

2.你可以引用這法條

   不過是否構成仍屬未必

3.可以考慮請求修繕

  如果不願意在終止租約

  或許主張起來比較站的住

余水 101-03-03 14:09

但是我們已經搬走了...我們有提前大概10天跟他說我們不續租了

所以這樣子來說是我們理虧嗎?

因為那些問題是他無法改善的....

存證信函說我們欠1萬塊是沒有的!

那該怎麼辦..?

Chia-Chia 101-02-12 22:27

律師你好,
日前房東來查看租屋, 有幾點她特別指出, 並指說是我(承租人)使用不當, 故要請設計師來家裡, 將所有損毀的傢具從新製作。並要我負擔所有的費用

1. 日前因窗戶漏水, 將鋪在組合櫃上的地毯濺濕, 因為木頭櫃吸水而造成三片組合櫃的邊邊有約1-3公分的裂痕。完全不影響使用。因此房東以組合櫃都是訂做為由, 叫原設計師重新定做。
窗戶漏水之時, 早已電話通知房東此問題, 房東明知組合櫃不可沾水, 那時也未來查看, 過了2個月後來收房租時才說他的組合櫃不可沾水。那時電話知會房東時, 房東說一人付一半, 現在卻反悔, 且咬定是我不當使用。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

2.家裡的小狗將樓梯上鋪的一塊木板的側邊抓花, 因此房東也要求重作。

3. 門把上有一個鎖, 因日前使用時卡住, 故用力轉動, 而導致脫落。之後已經修好, 但卻有點鬆動, 但仍不影響使用, 房東說她的鎖是一套成形的, 故要修好就要整組換掉, 這部份我問過管理原, 的確是整組, 但我已經修好, 且正常使用很久都沒有問題, 雖然我沒有修掉原本完好如新的狀態, 但我真的要賠一整組費用嗎?
 
看了很多達人為類似問題解答後, 我還是疑惑, 房東說我的物件都是不當使用才會壞, 但法律上不當使用的定義為何?我又要如何反駁房東呢?還是以上的物件真的有需要整組重訂做, 而我真的要照單全收呢?

房東一直指著我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我上網查了所謂的善良管理人之責,但解釋過於文言,我還是不懂,也不知道當房東這樣指著我的時候,我該如何告訴她?

律師們幫幫忙

謝謝你們



感謝各位達人們的解答與幫忙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規定承租人固然負有保管租賃物之義務

但假如租賃物是因為依約定的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的方法使用所導致的變更或毀損

承租人即可免責

若未能免責時

出租人原則上仍只能填補損害為原則

不可要求全部換新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hia-Chia 101-02-14 14:26

律師你好,

謝謝你的詳細回答

我會再次跟房東溝通

不過現在知道我的義務與責任,我的心情比較輕鬆了

真是感謝你

 

Chia-Chia 101-02-20 13:32

感謝之前律師的回覆

從上次房東帶設計師來家裡看過傢具的部份後, 那時她只丟了一句話,說房子是她的,我要付傢具的費用。之後一直打電話房東要和她溝通付費問題,她一直不接電話,已經一整個星期了。這讓我覺得房東並沒有意思要討論責任歸咎問題, 她就只要我付錢。我想這個部份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請問:若房東遲遲不願正面回應,也不願溝通,我接下來的一步能怎麼做呢?

我知道像這樣的小額訴訟法院會交予調解委員會處裡,但那也要房東願意配合出面,若她一直以這樣的態度處裡,我還能怎麼辦呢?

是否可以?她侵佔?或是該如何做才能將我的押金拿回來呢?

感謝律師的再次協助

 

 

 

 

 

 

 

沛縈 101-01-30 11:30
我之前有交一個男朋友 他因為要被原屋主趕出來沒地方住 請我收留他
說會幫忙分擔房租  但是卻在那裏白吃白住了幾個月
我實在受不了跟他提分手請他搬走 他說等找到房子就會搬 卻一直沒下文
到最後沒辦法 我只好跟他說 我要搬家 房子我會退租  他說既然我不住了
房子就先讓他住 他再將押金分期還給我 (我本想房子還有7個月到期 就算他沒把押金給我 有7個月ㄉ時間他應該可以有錢租房子了吧 到時我再將房子退租將押金取回)那時我搬走的時候我有知會房東
我因為工作的關西要北上  因為租約未到期  我有幫他找一個新房客他會繼續支付房租
但是因為他一直沒將押金給我   我想說租約到期了我要跟房東退租拿押金
房東卻說 我一搬走他們就另外打合約
現在我變成無法跟房東退押金   跟他也拿不到錢
他怎麼可以擅自將我的合約還有押金轉變成他的
這樣的行為可以構成侵占嗎??  房東知道新房客跟我的關西 原本是男女朋友
但是他們要重新打合約的時候房東並沒有通知我 是合約到期我打算要終止合約退押金
請他們另外打合約 才發現他們早就另外訂定合約
但是房東並沒將押金退還給我 而是直接轉入他們新訂的合約
也就是 他們新打的合約那位先生並沒有支付任何金錢

因為他本人本身就跟我借貸滿多金錢 因為沒有借據 他又擺明沒錢還
我也認了 但是這樣強佔押金的行為真ㄉ跟強盜沒兩樣
因為一時同情 怕他露宿街頭 給他方便 卻換來這樣的結果
真的讓我很不甘心

原則上原租賃契約是存在於你跟房東之間,除非契約中有特別約定提前終止租約要扣多少押金之規定,否則房東應於終止契約後扣除必要費用後返還押租金

小小喜閔 101-01-18 10:04

房客因手頭緊積欠房租,原想給他方便讓他分期,沒想到最後他以怨報德偷偷搬走,算算押金抵掉還欠了三個月的房租,房屋未點交鎖匙也沒歸還,已寄存證信函也未回應!想請教在這方面有專業知識的大大們!我應該如何依法律途徑迫使他出面解決?

你們之間的糾紛屬於民事債務不履行,你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對方給付積欠房租。不過,如果對方沒有任何財產,你就算勝訴了也執行不到對方的財產

另外,對方如果有拿走你房子裡的東西,你可以提起竊盜的告訴。

祝你新年快樂!

http://patent-attorney-in-taiwan.blogspot.com/

 

小李 100-12-24 23:55

請問一下各位資明的律師第一次吸食二級毒品可以緩起訴嗎? 我原本第一次去開庭的時候他就要判我進去勒戒了,可是我有跟他要求緩起訴...因為我跟他講說 當天我去喝酒...喝醉了回到故鄉的時候有一群朋友在聊天..然後有一個人就拿二級毒品給我叫我吸食可以解酒..後面我有吸食...然後檢察官請我把那個人找出來,然後就請回等待通知...通知來了他寫說不採信我的說法判定我勒戒...可是當時我是因為跟一個朋友的電話通聯而被牽扯進去的...警方找不到我的人後來我得知警方在找我的時候,我也是自己去警察局報到找警方的...我個人因為家裡的負擔都是我一個人在資撐,如果我進去的話我家人該怎麼辦呢.....有沒有甚麼辦法可以要求緩請訴呢...如果我進去我的家人房租就沒人扛了...

許Ellen 100-12-22 18:57

精簡版

因為契約上退租日的日期8/28和我真正的退租的日期8/3有落差
所以我被扣了25天的房租,約六千多
比較慘的是我的契約房東那,
所以我看不到契約,我完全沒證據

詳細版

我在100/1/15到100/8/3到台北實習,所以租屋租了這幾個月
一個月的租金是7000,押金14000
仲介當時告知,住到7/15後,多住的就以日記算
所以我是住滿六個月未滿七個月(但是我付的房租可以讓我住到8/15)
退租時是8/3,房東助理告知我要20個工作天才有退費(押金+未住房租)
7000/30=(每日房租)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重點

在退租當天,房東助理來點交時說
「我忘了帶我們的契約,所以要電表…等,一些資料要記在你的契約上面」
我當時雖然覺得有些不妥,但是我真的沒想太多就把我唯一的契約給了他。
而我也沒有想說要拍個照來證明我是8/3號退租還什麼。
然後一切的問題都是因為我沒有拍照,或是請助理簽名

-

我付了7個月的租金,照理說可以住到8/15,
但是我8月3號就退租了,所以房東要退我未住的12天的錢,
但是我九月發現還沒退錢,打電話房東助理後,
他說這要打電話問他們會計之類的人物(契約上註明的房東電話其實是她),

會計用what'S APP告知我契約上面寫明退租日是8/28號
但我記得是8/3,印象雖不深,但有印象助理在契約上寫的8/3號退租
-
以8/28為基準所以退給我的金額是
14000(押金)-3500(8/15~8/28的租金)-2965(電費)=7535

但如果是以8/3號退租,他退給我的金額應是
8/4~8/15=12天
7000/30=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每日租金)
12*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27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96
14000(押金)-2965(電費)=11035
11035+2798(12天未住租金)=13833
-
13833(應退金額)-7535(實退金額)=6298(未退金額)
-
他們還欠我6298元
-------------------------
但我記得很清楚退租日是8/3號,因為我是7/31實習結束的,
契約上的8/28退租日一定有問題,
會計她說這得要我跟助理僑
但是該死的是助理雖然記得退租那天的情況,
但他記不起來那天是八月三號
-
然後我突然想起我剛回家鄉時,
有個工人打給我說要修裡台北租屋處的門鎖,
我跟工人說我已經退租了,
我借由這件事去詢問房東住助理,
那個工人為什麼要換門鎖,
助理說因為新房客要求要換門鎖,
我請房東助理幫我查看這位新房客時什麼時後入住的,
他說是8/18號,
但是契約上卻寫我是8/28號退租,

很明顯的他的的退租日是假的
-
這通電話後,我打很多通電話給會計,
因為所有契約處理&和房東溝通都是他(房東助理說的),
但是他只接了一次說他會處哩,
期間我去看帳戶金額完全沒有動靜,
電話,傳簡訊,app,完全都沒有回應,

直到今天房東助理打給我說,
他幫我剛房東盧(到底是房東還是會計我也不清楚),
但是房東只願意退我2000元,
因為房東說 這件案子已經結案了,
所以他只願意退我2000元,
助理說我接不接受,
我當然不接受!!
但助理說如果繼續盧可能連2000元都沒有,
或是助理請房東先退我2000,然後他再跟他盧剩下的錢
(老實說我已經有點不知道助理是真心的幫我還是只是做做戲,雖然他是唯一幫助我的人)
因為我有預感我接受了2000元,剩下的4200就拿不回了,
但是我還能怎麼樣?
12/20說要退12/22看還是沒有2000入帳



而且以8/18(新房客入住日)~8/28(契約上假的退租日)
我委屈一點
10天*每日房租=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還有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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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如果我瘋了想要告房東的話,
有沒有什麼贏面?(其實我只是想嚇阻他...)
但是其實我手上沒有房東電話、姓名(契約不在我這裡在他們那)
只有存簿的匯款記錄而已...
我完全站不住腳

其實我有想說直接去台北當面談談
請他們拿我的契約
我想看看為什麼8/3號莫名其妙的變成8/28,
甚至動之以情的說他們歐的那些錢是我在飯店宴會應每天端盤子賺來的薪水
請他們行行好可憐我,

但是我怕他們不鳥我。


-----------------------------------------------------
憑什麼他說案子結束就不能退
都可以退2000為什麼不能再多退4000...

4000我可以做很多事耶....


希望可以給我一點意見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2-23 16:53

你可以先寫存證信函房東,向他追索應退還給你的房租,看看他如何回應。

學生 100-12-21 14:21

我是學生,我在外租了一間房子
租的時候當時說有第四台
房東說要下一個月才有
所以先給了我一個電視棒
但那根本就不好用
結果第二個月 第三個月也沒有
後來我問房東 到底有沒有第四台
他說第四台業者不給他牽
所以就沒有 我就問他 那房租沒有少算一點嗎
他說 那第四台跟網路原本就是附贈的
(網路他原本說10M/2M)結果我測出來只有1M
所以我就自己去牽網路
網路就算了 第四台也沒給我
還說是附贈的不願減少房租
我就跟他說 那你什麼都沒有 你壓金退我 我搬走好了
他就兇我 為什麼要退給你 你租約又沒到期
我就說 可是你原本說有的現在都沒有阿
這不是我個人因素吧?有權拿回我的押金
而且前一個月法院有寄封存證信函
說我們這樓因為房東裝修
導致樓下漏水嚴重 嚴重影響到房屋結構 請我們這些房客盡速搬離
原本房東還有個朋友也租在這 隔天就搬走了
現在我拿這個跟他講 我可以拿回我所有押金嗎??
因為這不是我個人因素阿
房東態度很強硬
說我租約沒到 只願意退一個月押金

 

William 100-12-09 00:20
律師你好: 有關於租屋糾紛的問題想請教您! 我長期在國外工作,當初簽訂合約是與屋主的媽媽簽約,幾個月前回國卻收到她女兒(屋主)催繳我當月房租簡訊(房租我一次都付清三個月,也有先告知房東(媽媽)回國會立刻給她),四年租任期間我都是與房東太太聯繫,未曾與她屋主女兒接觸,由於那次她女兒仗勢欺人的態度,今年決定不再續租,但是...... 1.近日收到了房東女兒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告我侵佔 偷竊 毀損...不等;主因是原本承租透天厝一二樓,但租用期間有使用三樓空間以及擺放在那邊的家具(書櫃 衣櫃),由於當初是房東想把三樓當成倉庫,但口頭上仍同意我們使用整棟建築物及家具;日前點交要退租,房東女兒指出牆壁有掛勾痕及家具有毀損,我也同意幫她修補,但她卻獅子大開口要我粉刷整間房子恢復成四年前的原樣,並補償家具使用的費用(家具一個月租金4000元,我租了四年一口氣要價19萬多);存證信函的部份我該如何回應來保障自己呢? 2.有申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房東太太沒有出席,由屋主女兒及女婿出面,房東女婿一出面就擺明自己是高等法院的法官,每個鄉公所,調解委員噤若寒蟬,半小時的調解也沉默地度過;期間我父母有提出要請專家去評估牆壁及家具的狀況,以釐清責任以便賠償,但那位法官女婿一概拒絕,調解的意願也不高,當初房東太太答應的事情由於沒有白紙黑字,現在都淪為空談,再者面對有法官背景的對方,我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呢?
請利用雙方談話過程蒐證對方表示自己是高院法官可以利用關係使得你受追訴的談話內容(利用錄音等),然後投書媒體,這個法官大概就做不下去了。
小林 100-11-16 06:02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耗材(另有規定由對方付他沒有看清合約)的問題跟我爭執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我想跟他終止合約 

可是民事訴訟程序要扣除押金後還實欠2個月才能終止合約

(地方法院諮詢人員講的) 

但我翻書找

民法第440條《支付租金遲延之效力》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

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

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

定。 

只說明2個月並沒有說扣除押金才能終止合約

 

何況我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

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是否2個月就可以

終止合約

 

還是要再等2個月(12.01月份)

目前押金已扣完(10.11月份)

 

麻煩律師回答~謝謝

 

小林 100-11-16 05:56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耗材(另有規定由對方付他沒有看清合約)的問題跟我爭執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我想跟他終止合約

 

 

可是民事訴訟程序要扣除押金後還實欠2個月才能終止合約

(地方法院諮詢人員講的)

 

但我翻書找

民法第440條《支付租金遲延之效力》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

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

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

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

定。

 

只說明2個月並沒有說扣除押金才能終止合約

 

何況我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

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是否2個月就可以

終止合約

 

還是要再等2個月(12.01月份)

目前押金已扣完(10.11月份)

 

麻煩律師回答~謝謝

Nick 103-05-31 10:15
回覆 小林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問小林,您後來是怎麼處理的?您終止合約房客欠租兩個月後做出終止,還是房客欠租四個月後做出終止?我現在也遇到同樣的問題。

凡凡 100-11-15 15:51
您好: 我們房租固定15日繳~ 房東在7日傳簡訊告知要統一改5日繳房租~ 請我們在7日轉帳當月的房租給她~ 我們說要按照契約走~就固定15日繳就好~ 她卻在8日晚上把我們斷電~ 9日晚上我們有請警察來我們租屋處~ 警察有打電話詢問房東~ 但是她還是沒復電~ 請問這樣房東有夠成強制罪嗎? 我們要如何提共證據? 房東還說要告我們騷擾房客~ 因為我們之前有遇到停水~沒水可以使用~ 然後我們打電話房東~她不回應~ 當天我們也有問其他間的房客~ 他們也沒有水可以使用~ 也說打給房東~房東也不回應~ 我們自己上樓查看停水原因~ 樓頂房東有加蓋房子出租給人住~ 所以我們敲門~但裡面的房客沒有回應~ 隔天房東就在我們門口貼紙說我們這樣騷擾~ 請問這樣夠成騷擾嗎? 房東可以藉此理由不退我們押金嗎? 再煩請回覆~謝謝!
屋主斷電,屬於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行為,你們可以向他請求損害賠償及終止契約。不過,他的斷電行為並不會構成強制罪。
凡凡 100-11-15 15:46
您好: 我們房租固定15日繳~ 房東在7日傳簡訊告知要統一改5日繳房租~ 請我們在7日轉帳當月的房租給她~ 我們說要按照契約走~就固定15日繳就好~ 她卻在8日晚上把我們斷電~ 9日晚上我們有請警察來我們租屋處~ 警察有打電話詢問房東~ 但是她還是沒復電~ 請問這樣房東有夠成強制罪嗎? 我們要如何提共證據? 房東還說要告我們騷擾房客~ 因為我們之前有遇到停水~沒水可以使用~ 然後我們打電話房東~她不回應~ 當天我們也有問其他間的房客~ 他們也沒有水可以使用~ 也說打給房東~房東也不回應~ 我們自己上樓查看停水原因~ 樓頂房東有加蓋房子出租給人住~ 所以我們敲門~但裡面的房客沒有回應~ 隔天房東就在我們門口貼紙說我們這樣騷擾~ 請問這樣夠成騷擾嗎? 房東可以藉此理由不退我們押金嗎? 再煩請回覆~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1-15 15:46
這是違反租賃契約民事糾紛
edwin 100-11-04 11:44

假設跟房東房屋租約條件為

(1)一年---2011/1/1~2011/12/31

(2)每個月房租是每個月1日支付

(3)合約內有約定房客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後提前終止合約

問題為:

如果因故必須於2011/7/10終止合約,則應該於2011/6/10前通知

那麼

(1)7月的房租應該要支付1個月還是10天即可?

(2)假設如果在7/1的時候已經付了7月一整個月的房租,那可以要求房東退還20天(7/11~7/31)的房租嗎?(民法454條是可以這樣適用的嗎?)

周仕傑律師 (ADAM) 100-11-04 15:47
回覆 edwin 的發言內容:

假設跟房東房屋租約條件為

(1)一年---2011/1/1~2011/12/ ... (恕刪)

租賃期間應該計算到7月10日止,超過的租金可以請求退還。

edwin 100-11-07 09:06
回覆 ADAM 的發言內容:
回覆 edwi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但我想進一步確認,之所以會認為可以要求比例退還租金,確實是因為民法454的規定嗎?還是有其他法理依據?

如果合約內沒有明確寫明提前終止租約可以比例退還租金,那到時可以直接援引法律規定來主張嗎?(也就是合約有寫沒寫其實都沒有差,到時就以法律規定為依據即可...)

以上再請釋疑,謝謝

edwin 100-11-11 17:05
回覆 edwin 的發言內容:
回覆 ADAM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承下的問題,如果(1)條件的租賃期間不是從1號開始
(1)一年---2011/1/20~2012/1/19
其他的條件都一致,這樣提前退租比利退租金的結果還是一樣的吧?

小林 100-10-28 02:13

案件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有些耗材的問題跟我爭執

(當初租金有算便宜所以耗材要對方自行負責~合約內也有註明)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而且沒有知會我

去要錢時擅自叫我先從押金扣錢

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他再過一個禮拜對方就欠我2個月租金了(押金扣完了)合約載明每月1號付款 

為什麼還要等民法440條第一項扣除押金還要再等2個月

才能催告呢 ~板橋法院簡易庭諮詢人員講的

步驟1寄存證信涵通知---步驟2等5~7天對方沒回應---步驟3寫訴狀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步驟4出庭

(不等4個月用步驟3會被駁回裁判費沒收)  

我問過很多律師只要程序對勝訴很大

但討回金錢的程序要很久~半年到1年

律師說最好是用和解的(對方講的通就不用告他了)  

所以我是想請問律師

真的要再等2個月嗎!(等4個月可能水費、電費、管理費、瓦斯費、管理費加起來可能要10萬)

有沒有比較快的執行催討的程序

對方有資產只是心情不爽拒繳房租~簽約都不看合約

廖淑華 (廖律師) 100-10-28 10:15

提出訴訟講究的是舉證,你必須證明你所講的是事實,才能獲得勝訴。存證信函是要證明你有進行催告,這是必要的舉證方式,有助於你將來官司打贏。另法院裁定支付命令後,如對方有聲明異議,你可以先進行假扣押,再繼續民事訴訟

卓易論 100-10-25 15:54
律師你好,我有一間房屋出租給他人,出租合約已經過期,而房客已經積欠房租五個月,經寄存證信函告之 但是還是拿不到租金.請問我是否要到警察局報案?若是的話要準備什麼資料以供證明.謝謝!
你可以起訴請求對方遷離。
小林 100-10-15 17:57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有些耗材的問題跟我爭執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而且沒有知會我
擅自叫我從押金扣錢
我可以依照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告他民事賠償嗎!反還租金嗎!

(當初租金有算便宜所以耗材要對方自行負責~合約內也有註明)



小林 100-10-15 17:45

我有一位房客
因為房子有些耗材的問題跟我爭執
後來索性就不繳房租
而且沒有知會我
擅自叫我從押金扣錢
我可以依照合約內容第三條備註: (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且不得由保證金中作抵扣為租金)


告他民事賠償嗎!反還租金嗎!

(當初租金有算便宜所以耗材要對方自行負責~合約內也有註明)




 文具店買的租賃契約雖然內容有些問題,但法院還是會認為這樣的契約有效。如果對方有任何需要負的責任,你可以利用督促程序(請法院發支付命令)、調解、或起訴的方式請求對方返還。

nini 100-10-14 18:58
律師先生您好~~ 想請教您一些問題.我於5年前租屋.與房東簽約1年租期.租金是9000元.押金20000元今年已是第5年3個月.因為在第1年第10個月..因工作不順.以致欠了6個月房租.房東要我們攤還即可. 但因這幾年實在工作不順遂.加上生病.所以只還了幾千元....到目前還是一個月9000元的房租.因經濟實在非常窘迫.以致我們也無多餘的錢可搬家.. 第二年租約到期即未再簽約..我曾告訴房東想繼續簽約..因為想去申請租屋補助..但他回答不想被查稅(因為他未報稅).所以他也沒再跟我重新簽約... 房屋廚房裡的流理台是20多年舊式的..水管壞了..我自己修也修不好..也沒零件可替換..告訴他..他只回答以前的房客都沒在用.... 浴室的洗手台因地震掉下來(是20多年的老公寓).他也不理.. 最近鄰居以及認識的人.都說公寓四樓26坪9000太貴..我們才知隔壁與我們同樣格局只租5000.. 附近也是5000~7000左右.最近他催我趕快還...我試著希望他能降一些租金...他卻告訴我~~你還完再去租那些便宜的ㄚ.. 如果我有能力早就搬了..才不會拖這麼多年...而且他明知我的狀況..也只得每個月繼續付他9000元.. 我實在不知該怎麼做~~難道窮就只能被踐踏ㄇ... 難到只因租賃契約~~就可以不合理ㄇ..
租賃契約是你與房東合意簽訂的,雙方都有遵守的義務,如果你認為不合理,在簽訂之前你也有不簽定的自由。如果你有經濟上的問題,應該是尋求社會救助。當然,如果你沒錢,也可以不繳房租房東想要趕你走也得經過相當的程序才有辦法。
莫再緹 100-10-13 15:00
在交往2年之後前男友不想一直租屋,覺得浪費錢所以他就決定要買房子(小公寓)。由於他尚未當兵所以貸款一定貸不過,他就說我會付貸款來說服我。我也想租不如買~就貸了220萬共30年。頭期款及仲介費加一加是20幾萬是我出的~房子是其一,還有一台車子也是我媽的名字,貸款他付車子現在他在開,頭期款也是我媽拿了20萬出來貸了50萬~我只開了短短二個月~車子是分手二個月前買的現在車子還是他在開~。但是其中的水費.電費.管理費.瓦斯費.吃飯錢.所有雜支都是我花的開銷~因為他有去付貸款所以他有證明他繳了什麼錢,但我都是一些雜支要怎麼算~他跟我要38萬元~但是我車子現在在他手上我想拿回來他就說要去調解委員會~我現在都快結婚了不想跟他搞這些~我想說一個人拿房子一個人拿車子不是很好嗎?他一下說ok一下說要去調解~真的很煩~
1.我可以去他公司直接把車開回來嗎??車是我媽的名字(之前聽說他有撞到人,所以想把車子拿回來)
2.當初房子是我貸款的我一定要還他錢嗎?他繳了二年大約繳了222000~97年四月買的浮動利率~
3.他還欠我五萬元我想車子給他是不是就打平了~他還要我拿38萬給他~(他自已算的)
4.如果車子拿回來再給他10萬這樣合理嗎??(他還欠我五萬) 我不想在跟他有瓜葛了~真的很煩

現在的房子出租~從99年8月份就是他在收租的可是房租一個月是9500元但他每個月只匯入銀行8000元~這樣算侵占嗎??我只說給他500元車資費~可是他卻多a了一千元~銀行本子及存摺都在他那他都不還給我~我還自已去申請新的~申請後才發現他不誠實~

 你們還是先自行協調一下,雙方各退一步,比上法院訴訟來得有效率又省錢。

家航 100-08-26 11:02

請問各位律師
我同學在外租屋 住四樓

結果半夜 樓下的人家裡 電視爆炸 發生火災
好笑的是 樓下的人跑掉沒通知大家 也沒大喊

我同學睡夢中被濃煙嗆醒 為了逃命 從四樓往下跳
還好跳到遮雨棚 脊椎輕微受傷

不過四樓房間已經有被燒到
不能住了

請問 我同學可以向房東要回剩下月份的房租押金嗎?
PS. 整棟都是同一個房東房子

謝謝

郭詠晴 (律師) 100-08-26 17:29
回覆 家航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
我同學在外租屋 住四樓

結果半夜 樓下的人家裡 ... (恕刪)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民法第424條規定,租賃物為房屋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或據民法第435條規定,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物之一部滅失者,承租人得按滅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前項情形,承租人就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者,得終止契約

郭詠晴律師

02-2507-2646

家航 100-08-31 11:04

 謝謝陳律師和郭律師~

Rhea 100-08-08 13:05

事實經過:

我有一位年近60歲的長輩(舅公,我媽媽的舅舅),
他有三名子女,目前皆有工作並買了房子

幾年前,嬸婆因病去世之後,三名子女就各自離家對舅公完全不理踩,
舅公名下並無資產存款,
一個人租屋計程車為生,但因年事已大又是個人計程車
所以連三餐溫飽都很困難。

我媽媽因為從小是外婆帶大的,所以對舅公能幫多少就給多少,
每個月幫他繳房租水電健保等等

問題是我們家自己手頭並不寬鬆
我媽媽也五十多歲了,每天凌晨兩點半起床,磨黃豆煮豆漿賣包子,工作到早上10~11點
就為了多賺一點錢能支付舅公的生活費
為了生活費,我自己5月份時才借了一筆50萬信貸,每個月光是生活費貸款
就快撐不下去~

曾經有跟舅公的三名子女溝通過,請他們負起扶養責任
他們表態不會拿錢出來,叫我們不要管舅公

 

問題:
1.想對舅公的三名子女提出告訴,告他們遺棄。但舅公曾有酒後動手打了家人,
警察局有記錄在案,這樣的案件會成立嗎?

2.因為只知道舅公的長子是自己開公司,其它兩名子女似乎沒有勞保,這樣有辦法申
強制執行,讓他們負起扶養責任嗎?媽媽先前代替他們支扶給舅公的生活費用有可能
向他們一併追討嗎?

郭詠晴 (律師) 100-08-29 11:52
回覆 Rhea 的發言內容:

事實經過:

我有一位年近60歲的長輩(舅公,我媽媽的舅舅),
他有三 ... (恕刪)

您好,大致回覆您的問題如下:

1.如有正當理由沒有扶養依法令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之人,恐怕無法構成刑法第294條之違背法令遺棄罪。建議提起民事「給付扶養費」訴訟,請求小孩應該要給付扶養費用較適合,也比較能夠達成拿到扶養費用的目的。

2.是否能聲請強制執行,首要是必須取得執行名義,就是上述的給付扶養費的民事判決。取得可以要求小孩給付扶養費的民事確定判決後,就可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請注意需按要請求的數額繳交一筆執行費用),可以向國稅局查詢債務人的財產所得狀況。沒有勞保只是沒有工作,不一定代表名下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3.您母親所支付的費用,可向這些有義務扶養舅公的小孩請求「不當得利」的給付。與上述給付扶養費的訴訟又是不同的訴訟。請注意不當得利時效問題,也就是說,只有五年內您母親幫舅公給付的生活費用可以向舅公及他的小孩請求。

郭詠晴律師02-2507-2646

B 100-07-31 14:31

如題 我於2009年9月入住 房屋簽約為一年
但2010年9月並未重新簽一份契約書 便讓我續租
2009年當初押金5000也並未退還
我在今年6月初繳訂金三千塊
但我到七月中才決定要搬離
房東卻不願退第一年的五千塊押金 三千塊訂金也要沒收(這點我無異議)
還說七月份的房租和五六月的水電費要從五千塊押金
多不退少要補
請問這樣合理嗎?

有私下詢問過房東他卻說我如果需要如此斤斤計較
就照法律程序來

但我還是學生不太懂這方面的法律
想請求板上各位幫助 不是想要斤斤計較 該賠的我會賠
但對方該還的也不能平白就這樣吸收
想請求個公道 謝謝大家


P.S 我入住的該宿舍為大公司的員工宿舍 又再另租給當地的學生
因此第一年與我簽約的房東(承辦人)已不是現在的房東(承辦人)
似乎有很多事情都不清不楚 都要問上面
我不太想把事情搞得太複雜需要父母出面到外地幫我處理
希望可以自己圓滿處理完此事 還請各位朋友幫助 謝謝!

 

龍貓 100-07-29 15:45

在去年二月的時候,我們一群大學生向房東租屋,並預繳了2個月的押金,基本上房東不太管事,繳付房租時由二房東代收,再轉給房東,但我們已於今年的二月底搬出,房東押金給了二房東,基於還有一個月的水電費未繳之因素,二房東要求每人留下2500的金額以支付二月份的水電瓦斯費,但當我們四月去要回剩下的押金時,他卻說他認為我們在住宿時會帶同學回去住(當時開會決議每帶同學回家一次就要投10元到存錢罐裡當水電費,即使同學沒在租屋處洗澡也是),後來他開存錢罐時發現裡面只有7百多元,他覺得只投10元太少,要求我們其他人再多付一千多元,當同學問說「那為什麼是一千多元?」時,他就說因為他有做紀錄= = ,實際上我們住在那裡的時候已經受了不少氣(比如二房東明明是情侶同住,卻說因為他們共用一間房間,所以電費*1.5而非*2,事實上共用的也只有電燈罷了,當我問說可是他們不只有電燈共用時,他說他們兩台電腦其中一台是筆電,瓦數少,沒耗那麼多電,再來就要跟我們算瓦數了,基於未來還有好幾個月要相處,我們就忍了)


其實一千多元攤下來,一個人也不過幾百元,但就是很不爽他們這樣得寸進尺,就連下一任房客房子時,他們那些惡形惡狀,我們也都忍住沒跟來看房子的人說,現在這樣實在令人難以忍受,哪有人在幾個月後才覺得投的錢少要加錢的!?
當我把這個情況跟家人說時,他們建議我可以試試看存證信函,所以我想問各位專業的律師,這件事我們該怎麼處理?先謝謝律師的回答。

p.s.我們是真的很不爽所以除非萬不得已 不想就這樣讓他們又佔了一次便宜

小綠 100-07-29 01:38

我兩年前租了一間套房
一開始房東跟我說兩個月房租押金(9000元)
然後就這樣住了兩年直到最近幾天搬家
房東最後結算時
他只退給我4XXX(扣除7月份電費)
我問房東說當初不是押9000怎麼只剩4千多
房東堅持當初只押5000元
而我則是堅持當初押了兩個月房租9000元(因為我有記帳)
然後房東就說"你回去找契約,看契約上怎麼寫,寫9000我就退你"
結果當我找出契約仔細一看時才發現
契約上根本沒寫押金多少
那一欄是空白的
而我不知道房東手上那張契約押金那欄是否有數字
或許當初我簽約時沒看仔細可能就錯了
不過他是我們學校認證的優良房東
我沒想過他會來這招陰我
過幾天我想回去跟他要錢
請問我應該如何用法條呢?!
另外
如果我告訴學校的軍訓室會不會比較有幫助呢?!
請幫幫我吧
畢竟不是小數字
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0-07-29 01:41
回覆 小綠 的發言內容:

我兩年前租了一間套房
一開始房東跟我說兩個月房租押金(9000元)
然後就 ... (恕刪)

 唉,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你如果無法舉證當時押金是9000元的話,敗訴是可以預期的。當然記帳也是一個證據方法,不過太薄弱了。本件標的金額也不太高,不建議貿然提出訴訟

當然找教官相對於單純的學生,是有幫助的。不過端視 和解的過程及雙方之意願。

 

綠野仙蹤 100-07-21 14:32

兩年前我在永和地區承租了一層四房公寓,由我和房東簽定整層樓的租約,自己住其中一個房間,並由房東授權我當二房東,將其他三個房間轉租
因為轉租的對象都是有間接關係認識的(比如說朋友的朋友),所以當初沒特地再跟其他房客契約,只是口頭說好每個月付給我多少租金,再由我一起轉交給房東

有位室友,因為自己打工賺學費與生活費,生活比較克難,慢慢他就沒有準時繳房租與水電費給我,有時候會兩個月給我一次,或三個月給我一次。

我想說她那麼辛苦,也不吝於給她方便,就常常幫她先墊付這些費用
時間長了之後,那位室友竟變成完全不繳錢,任由我電話簡訊或是當面催討,她都只是說好好好,卻從未將錢交到我手上。

直到我們房子租約到期的前一個月,因為大家都不續租,所以我們開始結清所有雜費,那位室友至此已積欠9個月的水電費與6個月的房租,加起來三萬多塊。

退租前一個禮拜,我拿清單給他請她在退租前將這些錢還清。
這次她的用詞忽然和以前不一樣,說好,她會”考慮”。

直到要退租的前三天,我用簡訊再次請她還款。
沒想到她回傳了很語氣很兇狠的簡訊說,她早就把錢給我了,叫我不要欺人太甚。
但是她明明沒有還給我任何一毛錢。

然後問題就來了,我們都是口頭講好,每次大家繳房租我從來沒開什麼收據,大家都是互相信任,現在她忽然這樣,我一時也不知道該怎麼證明她沒還我錢。

退租前二天,我正在煩惱該如何繼續向她催討要錢時,
他忽然衝到我房間門口對我竭斯底里地叫囂,
說她老早就把錢還給我了,像我這種是非不分的傢伙,再跟她要錢她就要叫警察來;
還說她老娘什麼沒有,最多的就是錢,她兼差當英文補習班老師,
不像我無業晃蕩坐吃山空(那時我剛好從前一家公司離職)。
我當下一把火整個被點燃,就跟她說,請她把警察找來,
然而她整個就像發瘋一樣一直咆哮,完全不理我說什麼...。

後來另一位室友試圖緩和她的情緒也被罵得狗血淋頭,總之就是接近瘋婦的感覺。
後來她打去罵房東,對電話吼叫到整條巷子都聽得見,
最後又打去給警察局問說可不可以告房東,我們其他人都傻眼。

因為太震撼又太驚恐了,所以當晚我沒再繼續跟她要錢,隔天租約到期大家就搬走了。
和她一起住一年多,不論講話或相處,她一直是正常人的樣子,其他室友都覺得她是故意裝瘋賣傻不想還清這筆帳,我越想越覺得很不甘心,覺得一定要討回來。

但我現在只有她的姓名與手機號碼,想請問該如何利用法律途徑追討這筆債務

真的很困擾,感謝各位大德

hakkai 100-07-21 14:40
回覆 綠野仙蹤 的發言內容:

兩年前我在永和地區承租了一層四房公寓,由我和房東簽定整層樓的租約,自己住其中一個房間,並由房東 ... (恕刪)

 你好

先跟你說結論,你想把錢要回來,有事實上的難度,原因如下:

1.從程序面來說

你如果想告他,你最少要有他的住址,否則訴狀無法送達,甚且法官還會叫你去調對方的戶籍謄本,但是這要有對方的身份證號碼才行,我不清楚你有沒有,如果沒有,那樣要讓法院受理這個訴訟的可能,就不太高了。因為沒有身份證號碼,法官無法特定相對人,這樣案件就不能成立。

2.從實體面來說

誠如你所說的,你們之間並沒有任何借據存在,頂多就是室友當證人而已,那樣法官會不會採信,這很難說,畢竟人會串供,那樣要看法官的經驗,有些法官很不喜歡人證。

以上

Dora 100-07-12 18:53

我在學校附近租房子
從大二住到大三整整住了兩年
房東似乎也在今年二月將房子賣掉,所以我換了個新房東
現在升大四了,學分不多決定搬回家住
五月底跟房東說到六月底就不租了(契約也是剛好打到六月)

重點來了~~
我在6/26就交屋仲介
仲介也在契約書上註明:已於6/26點交完畢,押金未退,於水電結清後多退少補 (仲介名)代
到了7/10號,我突然想起來我的押金10000似乎還沒收到,於是傳簡訊房東太太
結果,房東太太居然跟我說:我忘記了!!!
忘記就算了~他還附註除了電費之外還跟我收水費,電熱水器費
可是,除了電費本來就是我該付的之外
其他明明就都含在房租

更誇張的是還要跟我收轉帳"跨行手續費30元"
有沒有這麼窮?連30塊都要跟我算
好阿,要算一起算,我前四學期每次轉帳17元,因為ATM一日上限20000元
我都還分兩次才轉完,那這樣一學期不就多了34元轉帳費
34元*4學期=136元
她被我嗆了才說好,這部份我就不跟妳算= ="
最後還要我去問前房東電熱水器費的事情
我直接回簡訊:一切跟契約走,契約上沒寫的我沒必要付,請退我扣除電費後的8894元!!!!

以上過程到這邊
但是到今天12號我還是沒有收到我的押金
我該怎麼樣要回我的押金?= =
如果他不還的話我有甚麼途徑可以申訴?
http://db.tt/cPvGwzG
這是簡訊談話過程

P.S.還有一點想問,因為跟兩年前開始租的時候是簽一年的房屋租賃契約

當時一年滿後我有問說契約到期是否要重新簽一份?

但是仲介跟我說不用,續租的話不用再重簽,直接延續,這部分真的是這樣嗎?

然後到今年2月,換了新房東,那我一直以來的那份契約書有沒有效力?

 

 

 您好:

我先跟您說一下法院收裁判費的情形,如果你要訴訟的話,最低收費標準是1000元,這還不包括要多次開庭或是傳訊證人費用。你如果為了幾百元要跟房東耗時間,這樣值得嗎?

如果他一直不退你押租金,你可以去告房東返還押租金民事訴訟。相關書狀的撰寫內容就要你將事實清楚以書狀寫給法官看。

你們原本的租約到期後,如果沒有繼續簽約,但是仍然繼續居住及支付租金,在法律上就會變成不定期限的租賃契約,對你的權益是沒有影響的。而原本房東房子賣給新房東後,也不會影響到你跟舊房東所約定的相關契約內容,新房東必須承受原本的契約義務,所以你租約到期後,要求返還押租金時,仍可向新房東請求。

以上意見供你參考。

Dora 100-07-16 12:05

 最後還是由大人幫忙跟房東將完整的押金要回來~謝謝律師的回答^^

曉虹 100-06-09 14:36

你好我是曉虹,6月2日的提問這房子是兄弟姐妹7人繼承來的,現佔住的人是原本與先父母同住,而就因同住當初他趁母親生病,‧將母親財產竊佔母親因而鬱卒致死【這事以提告他也被判刑】,現竊佔遺產一事以處理至一段落,當初因這事對房屋所有共有人都無協議要如何處置,而這屋子佔住者以住了五年,這五年中我們或家事法庭要佔住者出面調解,他都拒絕,所以其他的共有人決議要透過法律程序,來決議占用人付費..要不就將5年使用房屋房租付清,搬離房子返還房屋。我不曉的我們是否可如此處理,該用甚麼樣民法請求權來處理此事...請給個建議吧 無限感激

可以主張對方屬於惡意佔有,以不當得利為理由,請求向全體所有人返還佔有期間房屋土地之孳息。

劉宏邈 (劉律師) 100-06-10 21:48

最高法院78年台上字第1359號、76年台上字第821號民事判決明白的講「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雖有使用收益之權,惟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特定部分使用收益,仍須徵得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非謂共有人得對共有物之全部或任何一部有自由使用收益之權利。」、又「未經共有人協議分管之共有物,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特定部分占用收益,須徵得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如未經他共有人同意而就共有物之全部或一部任意占用收益,他共有人得本於所有權請求除去其妨害或請求向全體共有人返還占用部分。」, 所以你們是可以請求對方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另外對於共有物部分,你們也可以訴請法院裁判分割,不論是補償分割或是變價分割,都可以徹底解決共有人對於共有物如何管理、使用、收益無法達成共識的難題。

曉虹 100-06-12 20:07

謝謝律師的回答..我已知道要如何處理,我會試著做做看, 

曉虹 100-07-08 18:49

 不好意思 忘了請教這訴訟民事還是刑事官司

回覆 曉虹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忘了請教這訴訟民事還是刑事官司

請求對方返還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及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等都是要提民事訴訟

chin 100-05-03 18:13

sorry..我不知道是否分類在此..

我因為之前在餐廳打工關係
所以..有肌腱發炎的情況產生

此後都在家中附近一家社區醫院就診(北縣土城)
在今年10/22因為右手肌腱發炎又發作..所以前往就診..
治療過程是吃藥並且在我的右前臂患處注射消炎針
當天下午則坐車南下台中上課
但隔天早上被注射有發腫現象..
以為是瘀青未散
所以前往台中一家中併西的診所做治療
第一次去是幫我冰敷後敷藥(但更紅腫)←中醫
帶二次(隔天)又再次前往此診所..←西醫部說我是尿酸..痛風
所以要我抽血..星期一再去看報告..所以中醫部又幫我冰敷+敷藥
但是..好像手更紅腫

我真的很白痴..沒有意識到什麼
直到10/27突然情況危急半夜掛急診送往台中中國附醫
判定:右前臂蜂窩性組織炎
所以住院八天
11/4出院後..雖然得以控制
但是仍未算治癒完全
並且在11/09急診前往林口長庚醫院住院一個多月並且開刀
於12/15出院

因為這次突如其來的"感染"
所以我被迫休學(才剛南下唸書2個月)
並且支付共兩萬多的醫藥費..損失了讀書的時間..學費也只能退1/3..(目前仍有20多萬就學貸款)
還有住院期間的房租..還有許多零總的費用..
而我現在也無法工作..無法使力(手部仍有發炎出膿狀況)
還要定期回診控制發炎

經濟壓力頗大


我想請問..雖然說..現在可能"重複"使用針頭或是消毒不完全的情況少見..但我有可能可以提告嗎?(針對第一家為我打針的診所)

第二:因為第二家的判斷錯誤..使我拖延病況又加重..我能提告嗎?

還是..我只能自認倒楣?

如果我能提告..我須準備什麼資料..什麼該注意的事項?

麻煩您們了..謝謝

Peter 99-03-29 14:08

爺爺年輕時買了一棟房子,並以當時14歲的叔叔為名字作登記,40幾年來,這棟房子的稅金跟房租都是我爺爺在收,也都留有單據證明,土地所有權狀也在爺爺 手上,去年爺爺過世後,還再討論遺產的問題時,叔叔突然以所有權遺失的名義,去補發新的所有權狀,並將其過戶給他的太太.....

問題1:本來就是叔叔名子的房子,應該就不列入遺產,為何叔叔還要這樣做??? (是不是能夠更保障房子不被納入遺產??)

問題2:打官司是否有機會將此房子討回來列為遺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能夠證明叔叔是屬借名登記,否則無再取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要搜證證明有借名登記,倘證據不足則敗率較高。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afra 97-11-03 21:15

身為花蓮人的我在台北租屋
想請教各位大大一些問題
麻煩幫幫我,深深感激~

由於剛搬進租屋房東有先說明他不需要打契約
但我基於雙方保障草擬了一份房屋租約
內容包涵租金
租賃期限(由於沒有期限因此只有起始日)
房屋地址...等等
沒有蓋章只有雙方簽名及謄寫身分證字號與日期

每個月付款時我即會請房東簽名以咨證明收到房租

這個月開始房東不知怎地
房東要求他不再簽收房租
如還需要他簽名
請我搬家

我只是很單純的認為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以免有爭端
請問如果房東要求我搬家
我有權利不搬嗎???
房屋契約有效嗎???

拜託大家
我不想搬家,搬家還要一筆費用並且花時間

我的MSN:a09004070@yahoo.com.tw
行動電話:0987839401

97-07-24 14:08

我有兩間房子,一間是在台北市莊敬路,另一間是台北市長安西路,當初把這兩間房子租給一對夫妻當二房東,合約的簽約人
     莊敬路是簽先生:王金來,長安西路是簽太太林季儒(現改名成林莉珺),現又因王金來已中風,所以所有事務都是由林莉珺再處理,現二房東又因莊敬路房屋漏水 房屋租不出去為介口故意拖欠房租,甚至故意拿客票來支付,但履次退票,目前租金及管理費高達一佰萬,但我有去看,房子被隔成七間,只有一間是空屋,我們也 有發存證信函要終止合 約,但二房東不但不理不采還繼續帶人去看房子,我打電話去要錢,他回我說,他沒錢而且83年就信用破產,也都脫產了,就連房客知道我跟林莉珺(二房東)有 糾紛,都要退租,但他也不肯把押金退還給房客,還叫我們要告就去告,就算告成了也是只能告個植物人王金來,告不了他
 請問 1.王金來已中風,但代理人是林莉珺,難邊我真的告不了林莉珺嗎
     :    2.林莉珺是用王金來的名義跟房客簽約但要求房客把所有房租都匯入子女的名下,(包含他跟房客所收的房租押金,有匯款記錄),那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嗎,因為他根本就是故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發函終止租賃關係,並視代理人有無侵權問題,把代理人一併拉進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雅 96-05-18 14:32

目前一些債務問題被法院發出支付命令求償借款,可是我每個月薪資僅二萬一千元,如果扣掉房租和一些生活上開支,只要一執行生活馬上陷於困頓,請問應該如何處理?

小雅您好:

有關您所詢之問題回覆如下

支付命令若未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則會產生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果

債權人可持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法院聲請執行您的財產

但您可以強制執行法第122條主張在一定範圍內不得執行而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以保權益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