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17歲時參加"中學生小論文比賽"(http://www.shs.edu.tw/essay/)有得獎,而該文章中引用兩張B主動提供的圖片,但該圖片為B的公司所有(圖片上有該公司的商標),而小論文最後有提及參考文獻來源。
目前B似乎因為這件事情而受波及,認為A有錯而想對A提告,請問這樣的提告合理嗎?另外請問若有罪,會是什麼樣的罪名及有什麼後果呢?謝謝解答。
圖片既然是b提供的,也應該是b的公司追究ba的責任,b提告應無理由
您好,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對於B公司究竟為何認為自己對A有所權利可以主張,應該予以釐清,才能判斷究竟B公司的主張是否有道理,建議您帶著本案相關的書面資料與律師預約當面諮詢,所得答案才會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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