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個朋友是在從事性交易者的工作,先前遇到警察臨檢時,被警察帶回警局,除了應有的妨礙風化的罰鍰已繳清外,另外還作了筆錄,內容問題為該工作地點的房子為誰的 ? 老闆是誰 ?
而我朋友當時為了保護老闆,回答房子是自己租的,然後回答沒有老闆
但後來該名老闆被警察提告,需要我朋友作證,那此時翻供說老闆是誰,是否犯了偽造文書罪 ? 或是會有其他的刑罰 ?
麻煩請幫幫忙解答一下,感謝~
警察局的筆錄並未具結所以不會構成偽證罪,但如於地檢署或法院具結後作證卻為不實之陳述,可能會構成偽證罪,但依你的說法,之後作證似無說謊,此部分應不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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