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堅持不離婚要怎麼辦??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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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8-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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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是否也願意離婚,如果是,則雙方僅就子女監護權無法達成協議,可訴請法院裁判子女監護權之歸屬;如果對方不願意離婚,我方須提出婚姻具有法定離婚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如您可以提出驗傷單、子女為證人等,足以證實對方施予不堪同居之虐待。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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