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轉移問題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09 18:04
- 文章人氣:325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您的女友應是借款人而非擔保人,故在該律借款未全部清償之前,您的女友均負有全部之清償責任。且就該案情形而論,應是提供價值不足的不動產來進行超貸,而找了不知情的人施以小惠騙來當替死鬼,其中更極有可能是有銀行人員配合來處理,目前恐怕您們可以做得便是請銀行在貸款逾期未繳的狀況下從速拍賣抵押之不動產,減少損害。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