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初犯二級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0 23:01
- 文章人氣:333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1.臺北地檢署?
2.建議您儘速具狀提出聲請。
- 陳國瑞 (陳國瑞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1 17:27
- 文章人氣:408
- 個人積分:260
- 律師評價:54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158號
-
回覆 阿華 的發言內容:
持有會被吸食所吸收,因此只處以吸食,因為是初犯所以會送觀察勒戒。
法條如下
第 21 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 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 依前項規定治療中經查獲之被告或少年,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 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第 22 條 (刪除)
第 23 條 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強制戒治期滿,應即釋放,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 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 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 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依法追訴或裁定交付審理。
第 23-1 條 被告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檢察官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觀 察、勒戒,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為之,並將被告移送該管 法院訊問;被告因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經檢察官予以逮捕者,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之一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一般若是初犯且有自行戒毒,檢察官有可能同意緩起訴,但緩起訴不一定對您是好的,因為若有其他犯罪,會一併被起訴。
我上個月初被 警察抓到持有二級安非(不到1g),當天也解釋並無買賣行為,這是贈予的..但是當天有驗尿,,,的確也在筆錄中有承認吸食二級,但澄清並無買賣.....這是初犯且並無前科
今天收到下週三要應訊 ...不知道 當天會不會直接把我抓去勒戒??有可能不用勒戒嗎??
要怎麼讓法官不勒戒?
- 陳國瑞律師、會計事務所/E-mail aderson177@gmail.com/嘉義所(05)2782938/台南所(06)2981631 /FAX 0986849086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