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夫妻財產問題

夫妻財產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07 09:43 
  • 文章人氣:333
  • 個人積分:49612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當初與配偶只是約定將房屋貸款借配偶名登記的話,您可以請求對方移轉登記,或是返還所支付之價金。(因為房屋貸款名義人都是配偶,所以必須由您提出證明,房屋不是要送給配偶的,而只是借他的名登記

    2、監護權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顧子女的能力、意願,與子女之互動等。您必須提供配偶已離家兩年的相關證據,及您較適合照顧子女證據供法院審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