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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離婚

  • 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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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0-14 19:22 
  • 文章人氣:1374
  • 個人積分:6
  • 今天已經去家事法庭訴請離婚了~

    我從今以後可以不回丈夫家嗎?

    我可以住在娘家等判決嗎?

    因為他有家暴前科酒駕前科~

    丈夫常常都有酗酒的習慣~酒品也不是很好~

    證據都有是否能判決快一點呢?

    聽說要先調解~然後再開庭~調解是要做什麼用呢?

    今天繳了4千元~因為要小孩監護權~是否能順利判給我呢?

    因為丈夫工作時常不穩定~也沒在存錢的習慣~賺多少就花多少~

    我私下自己有在網路賣衣服~每天進帳都好幾千元~

    是否法官能把小孩判給我呢?因為丈夫有時候喝酒回來就會對小孩打罵~

    不然就對他爸爸媽媽大吼大叫~真的很不孝~

    還沒判決其間~我的東西都在丈夫家~是否能搬回我娘家呢?

    因為丈夫家我已經不想回去了~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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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07 17:42 
  • 文章人氣:350
  • 個人積分:49612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訴訟期間為了避免自己再遭受配偶之不當對待,您可以先行搬離。

    2、有關子女監護的部份,法官會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料子女之能力、子女之意願等,您也可以提供相關您所述對方有涉嫌家庭暴力之行為之證據

    3、倘若配偶要求您回去,亦可以聲請家暴保護,拒絕回去。

    4、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所以需一定的時間,但是您可以將您的狀況告知法院,請法院儘速審理,又或者開庭的時候您可以請親友代為出庭(需經法官許可),就無需再面對對方。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