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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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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06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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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您所述問題恐怕需考量一下其行車過程中的過失行為與您的憂鬱症間是否得認為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初步來看恐怕不甚確定是成立的,故提告過失傷害罪在構成要件上應該是有所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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