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告我哥棄養小孩嗎?
- 小喵兒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08 09:55
- 文章人氣:2661
- 個人積分:4
-
因為我大嫂懷孕的關係,所以我哥娶了她。生下小孩後,小孩就丟在老家給我媽帶,他們二夫妻就去住在新家,但是因為我哥都不拿錢給我媽,我媽為了養小孩,就在早餐店上班,有時候還要去打掃民宿,為此爆瘦了六公斤,頭髮也都白了。
因為我媽去上班的關係,外婆必須凌晨不到五點就要去照顧那小孩,她平常有在工作賣炸雞,整理完收工,都已經半夜了。所以她的休息時間都不夠,為此身體越來越差。
我大嫂沒有在上班,整天就是睡覺跟玩手機,就是不願回老家帶小孩或是接去帶。
昨天發現外婆生了很嚴重的病,無法那麼累,太操勞會致命。所以想勸她不要那麼早去照顧小孩,但是她又捨不得我媽太累。
想要逼迫大嫂把小孩接走(看能不能靠法律),我媽又怕小孩會受到不好的照顧。
我可以告我哥跟大嫂棄養?讓他們知道這樣的做法是錯的!
如果我媽跟外婆都不肯讓小孩被社會局接走之類的,有辦法強制嗎?
另外我大嫂私生活混亂(婚後曾離家幾個月,並且懷了別人的小孩,還拿掉了),那小孩極有可能不是我哥的,若是驗完dna,那小孩不是我哥的小孩,即使我媽跟外婆不願意讓小孩被送走,也有法強制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11-08 10:41
- 文章人氣:352
- 個人積分:49742
- 律師評價:1386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責任部分,因為目前小孩仍有您的母親照料,因此您兄長的行為尚無法構成遺棄罪。
2、本文建議您:
(1)倘若您的兄長、兄嫂確實有經濟能力而不願意扶養子女,則您的母親可以向法院聲請擔任監護人,然後向您的兄長、兄嫂請求扶養費。
(2)倘若您的兄長、兄嫂無經濟能力照料,則確實應該申請安置,建議您還是要與母親溝通,且所謂的安置並不會剝奪探視小朋友的權利,所以還是應該全盤考量為要。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