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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持份巷道停車問題請教

  • De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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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25 01:17 最後編輯日期:102-11-25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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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持份之巷道(死巷)有四戶住宅,最近購入巷子最底之房子,由於巷道之長度無法同時停放四部汽車,已展現誠意與第三間住戶(死巷最底算出來到數第二間)溝通,我家門口以並排停車方式,供二戶可有停車之便利(汽車前後才有一定的空間可進出巷道)。

    因並排停放汽車後我家門口只剩下約二部機車並排之路寬,但第三間住戶卻又在家門口並排停放二部機車,造成我家門口出入之困擾,有時因並排停放機車,檔路到只剩下一個人可通過之寬度,造成我家成員進出巷道的困題,甚至無法將機車牽出巷道,需要將第三戶並排停放機車移動成非並排才可通過,經過與第三間住戶的溝通,第三間住戶仍刻意將機車並排。

    請問此種問題是否有相關法律可約束?若因此造成我家的緊急逃生問題,是否有法可管?第三間用戶常以他家車輛較多為由,只顧自家的進出方便,不顧我家出入之困擾,造成我家相當的困擾,再麻煩請這邊的律師大大們給予些可處理方向!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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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1-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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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在北市的話,可以請北市建築管理處前往勘查,判斷是否設立禁止停車線,經設立後而有違規之情形,即可依法可以舉發。

    2、就您所述,對方故意於出入口停放機車造成您的家人無法出入,可能涉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又倘若該防火巷為您的逃生出入口,則可能另外涉犯刑法第189-2條阻塞逃生通道罪。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