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12月6日接到分駐所電話通知到分駐所作筆錄,告知我曾在於5月左右網路購買藥物).由於並未細說,也沒讓我詳問,但我曾於網路購買藥品,但細節及實際日期也已忘記.
1.我是否有違法疑慮?
2.我很不想去,因為要請假又害怕必須上法院,是否可以直接拒錄筆錄?
3.假如我無違法,我是否可不理會這件事?
4.如我不去應該如何知會警方?
p.s:我在外租屋工作,戶籍在雲林,警方應該只有我的姓名,電話,公司住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再打電話給該派出所,以先確認您是犯罪嫌疑人或是證人,再決定是否前往製作筆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打電話詢問,您是以證人身分傳或以被告身分傳,身分不同,受到之法律保障有所不同,受到法律之限制亦有所不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200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8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