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然污辱成立要件需要公然情狀 指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共見共聞之情形 2.如果你們對話屬於公然情狀 且對方用詞有貶抑之意思 確實可能成立公然污辱之行為 3.如果要提出刑事告訴 可以向警察局提出 或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 把網路上相關對話資料作為證據即可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構成公然侮辱,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8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32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