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即將離職,但其在任職期間依公司資料做出來的power point檔的SOP(以公司資料做成的檔案,所有權屬於公司的沒錯吧~)卻故意轉為pdf檔,還寄成舊版檔案,之後請他給予原始檔又不馬上寄,他任職期間工作不專心、常玩手機、私人電話多,用公司資源做自己的報告,我能以他違反工作規則(以上狀況算嗎?)要求他交出檔案嗎?我知道不能以交接未完成扣押薪資,還有什麼辦法能讓他交出檔案呢?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員工於離職時,有辦理交接之義務,倘若其拒絕造成公司的損失,公司可以另外向其求償,如該檔案重新找人製作的費用等。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其故意不移交而造成您或公司受有相關損失,可對其起訴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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