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因在便利商店打工,在當班完畢後,將值班的收入結完後,照著正常程序將收入投入店家的金庫裡,但隔天店長通知,我所投入的收入整袋不見了,監視器因架設的角度問題,並未拍攝到我投入金庫的畫面,而只有背面特寫,現在店家對我提告,告我業務侵占,我應該要怎麼辦才好?請您們幫幫忙。
店家對你提告,有提出甚麼證據? 要詳細了經過才能知道可以怎麼因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Vickie您好,
1. 錢不見,縱使你當時在當班,也不代表東西是你偷的。這是兩回事情。
2. 當時的狀況,要請您仔細回想,以及老闆可以提出的證據。看證據哪些是可用不可用的。
3. 可以開會討論,看怎樣的策略對您最好。
以上,
戴律師敬上
若確實有將營業款項投入金庫,可再次觀看監視器錄影,視銜接班次的職員是否有將款項取走(應該說有金庫鑰匙的都有可能)。況且指摘他人犯罪,應有證據,並非款項消失,即可指摘您業務侵占。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對方之證據有多少,而您自己是否有對您有利之證據,亦可一併主張。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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