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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礙家庭?

  • 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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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3 19:03 最後編輯日期:103-01-03 19:07
  • 文章人氣:964
  • 個人積分:2
  • 對方告知已離婚,且分居,結果並未辦理離婚手續!被對方抓到,對方先生是否能告我通姦
    與對方是小學同學,近兩個月因為同學會於FB相遇,知道對方已婚但FB寫單身,後來又告知已經離婚,因育有兩子女與老母親,賺錢不易,所以還居住在前夫家樓上,但前夫時常毆打她.(PS我與她丈夫並不認識)因她白天上班,所以會在晚上以FB聊天,就算外出也都是晚上或凌晨,因常吐苦水,日久生情.發生過兩次性行為,但是第二次於汽車旅館,退房時,對方丈夫忽然出現隨同警察,將床單與衛生紙等證物保留,當時才知道對方並沒有離婚,而在警局我同學有寫一張紙條給我:【不好意思,當初沒有和你說清楚我還沒離婚,現在才讓事情搞的那麼複雜,我等一下會向警察說明清楚,真的很抱歉】而我同學與對方已經出庭過,還沒傳喚我,請問我在不知道對方已經離婚下,發生性行為被抓,這樣對方告的成嗎?而那張紙條我可以當證明嗎?謝謝回答!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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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3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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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你所謂的出庭是指案子已經在地檢署那偵辦了?檢察官還沒傳你出庭是嗎? 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有機會作無罪辯護,紙條還在你那?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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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3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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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字條確實可以作為證實對方未詳實告知尚未離婚證據,此為對您有利的證據,建議您應於前往偵訊前,先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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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5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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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知道對方尚未離婚,一直認為對方已離婚,無婚姻關係,似未構成通姦罪。該字條為相當關鍵之證據。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