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契約審議擬定 > 懲罰性違約金

懲罰性違約金

  • k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18 12:14 
  • 文章人氣:672
  • 個人積分:2
  • 我與現在公司簽有合約,裡面註明未達服務年限離職須賠款的金額(這部分沒有問題),並支付相當於離職前正常工作六個月薪資總額之懲罰性違約金;之前看新聞似乎有要修法禁止,請問這六個月薪資之懲罰性違約金合理嗎? 另外當初有找兩個親友做保人,請問這種人事保證是否只有三年期限(目前已超過三年且未訂新約)? 離職違約賠償問題,公司是否有權向保人請求賠償呢? 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1-18 15:03 
  • 文章人氣:295
  • 個人積分:9702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756條之3規定: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三年。逾三年者,縮短為三年。前項期間,當事人得更新之。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三年。又若您對懲罰性違約金不服,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