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抽煙,煙味都會經由廁所通風管線我家廁戶, 請問是有否法源可管?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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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17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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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仍然建議您與鄰居協調看看,民法第793條規定,除非已達一般人無法忍受之地步,否則法院可能否定此請求。另需證明鄰居製造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惡臭,才可依民法第18條請求法院除去侵害,但舉證上恐有難度。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物及惡臭物質,但依該條第5項規定,您須先請管委會制止或按規約處理,若制止不聽得報請縣市主管機關處理,如主管機關不理,再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另您所住的公寓大廈規約中,如有規定不得排放二手菸規定,可先請管委會促請鄰居改善,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管委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鄰居遷離,但前提是有違反規約且情節重大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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