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其他民事問題 > 消費者使用不當後造成的破損與瑕疵

消費者使用不當後造成的破損與瑕疵

  • 陳仙女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3-20 18:29 
  • 文章人氣:484
  • 個人積分:24
  • 近年來消費者意識抬頭,但我們也因此遇到很多無理的客人。
    要請教一下...
    我們家多次賣出的帳篷,經客人來電語氣不好的告知有損壞要我們全權負責,經原廠判別係消費者使用不當後造成的破損與瑕疵(照片中的確有多處拉破之處),我們有跟客人說,會幫他送回原廠維修,來回連費我們家負擔,維修費將報價給他,然客人認定是要我們換一頂新的給他,請教一下面對匠的客人,我們該如何自保呢??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3-20 20:41 
  • 文章人氣:245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消費者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害,則廠商基本上不用負賠償責任,所以就消費者所寄回之商品應先拍照留存,並可以請消費者就瑕疵部分先寫給您們,以利比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3-24 16:51 
  • 文章人氣:265
  • 個人積分:97006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客人送來之商品先行拍照存證,並主張為人為使用不當,非商品之瑕疵。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