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領法院掛號信
- 舞小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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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4-21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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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因家暴去醫院驗傷 之後要回去接小孩出來的路途中被警察臨檢「沒開大燈+酒駕」
酒駕被判拘役50天
原本2月7日就該去執行了「我沒收到通知單」
2月10幾號時 我家人說有我掛號信沒領到 要去派出所領!
我去領 是執行單 3月3日早上九點
「酒駕時還沒離婚 戶籍在前夫家」
很多人都說可以申請分期易科罰金
我就上法院網路申請分期 3月3日那天還是沒收到法院的公文
我就直接打電話問書記官了
【問是否能分期】書記官超生氣的 不讓我分期【因為這是她第二次傳我執行了】我拜託書記官給我一星期時間「籌五萬」
她說三月十日再沒看我的人就要發佈拘提了!!!
我也有跟書記官確認 2月7日執行單是寄我前夫家
如果沒人簽收掛號信的話 書記官會這麼生氣嗎?!
領掛號信不是要簽名或蓋章嗎?
我是否能對代領我掛號信的人提出告訴呢?我該去那裡查呢?郵局?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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