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占、毀損 > 反過來告我侵占....

反過來告我侵占....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6-13 22:14 
  • 文章人氣:288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1.刑事侵占案件,可提出相關證據(行照正本、車籍資料及貸款繳款證明等)以證明該車實質為您所有,而現車籍登記之所有人乃係受託借名登記之人,事實上不存在告訴人所指之侵占事實。
    2.針對告訴人虛構事實提出侵占告訴部分,可於刑事侵占案件不起訴處分後,提出刑事誣告罪之告訴,請求追究其誣告行為的刑事責任
    3.民事部分可以提起回復登記或確認所有權訴訟,將車輛所有權之實質狀況進一步釐清,以免同樣爭議日後再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