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欠債妻償還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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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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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倘若當時您與對方沒有簽立字據等,則可以主張當初並沒有達成協議。又,倘若雙方未達成債務承擔的協議,則您配偶所積欠的債務,與其他人無涉。
3、倘若對方以非法方式催收債務,可以報警處理。
4、本文建議您應該與對方重新協商,並且簽立明確的和解書,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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