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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

  • 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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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05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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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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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0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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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1.女方在1月15日有聽她說提出訴訟離婚案件,但至今2月5日未收到通知.請問案件的工作天是幾天?

    --->這部份要看法院的進度,女方的書狀在過年前送進去,要經過一個年假,還要分案,不會這麼快,應該是二月底三月初收到開庭通知

    2.因為我們想請律師幫忙爭取孩子監護權.又不知金額費用?怕付擔不起,我非小康家庭.

    --->台北地區一個案件一個審級一般行情是6~8萬,不過離婚訴訟往往涉及監護權夫妻財產的問題,等於是兩三個爭議一起處理,費用會高一點

    3.是否提出訴訟離婚的人就要付法院的費用(所要付款),還是敗訴者付?

    --->提出訴訟的原告要先繳裁判費給法院,若被告敗訴則由被告負擔,

    但這個裁判費並不包含律師

  • 李岳明 (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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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2-0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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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88 │ 律師證號:96臺檢證字第7634號
  •  一、開庭的進度,端視分案後受理法官個人開庭的時間,一般而言於遞狀提告後,法院通常會在1個月左右寄開庭通知書,而家事案件,一般會先進行調解庭。

    二、一般而言,打家事案件的律師費用至少需6萬元,如您經濟上不是很許可,建議您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法律扶助,如通過扶助審查,原則上即有免費的律師協助您處理訴訟

    三、裁判費(不包括律師費)一般是由提告人先行繳納,待決判後,再由敗訴之一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