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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別人的安全帽

  • Ve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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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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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0
  • 事情是上個禮拜和我男友在外面逛街 因為沒有安全帽所以我一時貪念拿了別人掛在機車上的安全帽 沒想到被監視器拍到 因為拍到的是我男朋友的車牌 所以他們是兩個警察到我男朋友家請他聯絡另一個分局 我男友約禮拜一到大安分局去,目前是還沒查到我 如果我男朋友禮拜一去之後會馬上被移送嘛? 如果要聯絡我是怎麼聯絡? 因為我現在是沒有住在戶籍地...有辦法地址不要留家裡嘛 不想讓家中的人知道這件事 有人可以幫幫忙嘛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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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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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於警方循線找到您,或若您自行前往警局自首,可於警方做筆錄時,要求不要將通知書寄送至您戶籍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何明諺 (何明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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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1 00:12 最後編輯日期:103-08-11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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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回覆 Verna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上個禮拜和我男友在外面逛街 因為沒有安全帽所以我一時貪念拿了別人掛在機車上的安全帽 沒想到 ... (恕刪)

    妳好~

    由於現在警方尚未發現妳才是竊犯,

    所以還來得及自首,建議妳趕快去自首

    不要等到你男友被警察約詢後,才發現妳才是竊犯,此時就無自首的適用了。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Ve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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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1 00:32 最後編輯日期:103-08-11 00:36
  • 文章人氣:196
  • 個人積分:20
  • 律師您好

    謝謝您回覆我,想在請問

    因為我們還沒有看到監視器畫面

    因為安全帽是我拿的這個應該會有拍到

    那警察是否會要我男友把我供出來呢?

    我男友是明天中午要去分局,但她要去的時候是中午我在上班

    如果我下午自行過去還來得及嗎?

    我們兩個是否會被當場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