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別人的安全帽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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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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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於警方循線找到您,或若您自行前往警局自首,可於警方做筆錄時,要求不要將通知書寄送至您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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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明諺 (何明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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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Verna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上個禮拜和我男友在外面逛街 因為沒有安全帽所以我一時貪念拿了別人掛在機車上的安全帽 沒想到 ... (恕刪)妳好~
由於現在警方尚未發現妳才是竊犯,
不要等到你男友被警察約詢後,才發現妳才是竊犯,此時就無自首的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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