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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條文,還是看沒有懂...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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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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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跳票刑事責任,僅有民事債務問題,又關於監察人是否需負責,應視公司之組織型態而定,再者除寄存證信函辭職外,應須辦理變更登記之,方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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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紫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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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8 12:25 最後編輯日期:103-08-1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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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6
  • 所以只要公司未完成此變更動作,就表示事情未完成嗎? 那同一動產可以貸款兩次嗎?是在不同家銀行,也不同時間。 另外不曉得在台南地區,您是否有較為推薦的律師?

    因為公司所在地在台南,想說這樣會比較方便,無論是要討論事情或者補充資料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