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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糾紛

  • D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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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9 14:39 
  • 文章人氣:945
  • 個人積分:4
  • 你好, 最近我遇到了一些需要困難各位專業的幫忙

     

    今年五月份的時候我的女朋友發現我有劈腿, 而她也找到了對方的聯絡資料  後續當然鬧得很難看.

    後來我跟我劈腿的對象在電話上(沒錄音)講好了我會給她一筆錢  請她以後不要再打擾我跟我女朋友的生活

    錢給了她  可是她偶爾還是會傳一些有的沒的簡訊給我跟我女朋友  為了這些簡訊我跟我女朋友也經常吵架

    請問像我這種電話裡的口頭約定是否能成立?  我能不能透過法律途盡讓她停止騷擾我們的生活?

  • 蘇淑珍 (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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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23 14:24 最後編輯日期:103-08-2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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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 │ 律師證號:100臺檢字第9349號
  • 感情問題很複雜

    法律而言相對是簡單的  

    他對您騷擾的手段都建議保留以做為日後追究之證據

    而依情節輕重  當然有相對應的刑罰

    若要給予他較強烈的警告意謂的話 還是建請發律師函效果較佳

    你們的口頭約定內容為不繼續打擾對方生活  這部分在法律上較無實質拘束力

    但可做為之後 對方持續騷擾行為惡意程度之證明

  • 鑫見律師事務所蘇淑珍律師 TEL:06-2367352 LINE ID: annsui2013 手機號碼: 0954084052 電子信箱:annsui2013@gmail.com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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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0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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