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 男方不願付任何責任 是否可以起訴要求賠償
- 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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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25 18:36 最後編輯日期:103-08-25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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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懷孕12周 男方突然改變心意 不願負起任何責任 不斷的威脅如果要把小孩生下就自己負責與他無關 要不然就去墮胎
我無法接受墮胎這種傷害小生命與傷害身體的事情 我相信自己有權利拒絕
但為何男方可以在自己想法未成熟前下了要生小孩的決定 等到真的懷孕了 也滿三個月了 卻反悔說不負責?
請問我是否能申請法律的保護與幫助?
男方並不是台灣人,是外籍人士,目前尚無婚約,如果可以起訴 是否程序上會更加繁雜?
如果是與他有婚約,但他又不付任何贍養責任呢?
男方曾有對我施暴過,當時沒有報警,只有拍下傷口的照片
男方三不五時就罵我也罵一些汙辱我家人的話 像是:賤貨 妓女 妳媽是賤貨所以才生下妳... 諸如此類的話 我聽的覺得受傷..
男方有要登記結婚的打算,但是他總是情緒化,只要不高興就罵我 要把我趕走 說不會負責..
面對這樣的人 覺得無奈又無助 日子一天天過又無可何..
想請求知法的人 透過法律的途徑來得到解決..
是否能提供我一些法律的知識與處理方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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