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專利、商標、著作、營業秘密 > 淘寶購物疑惑

淘寶購物疑惑

  • Karol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02 12:00 
  • 文章人氣:1084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

    我最近在淘寶購物(自己要使用的), 其中有些似乎是仿冒品.  有人告訴我, 如果運來台灣, 可能會觸犯"輸入仿冒品" 的法律.  

    因此我有上網蒐尋相關資料,  有查到一個網站說: "由中國大陸輸入商標仿冒品不違反商標".  

    感到很困惑, 想請問律師我是否有觸犯到法律呢?

  • 陳彥彰 (Jeffrey Che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02 14:30 
  • 文章人氣:310
  • 個人積分:60
  • 律師評價:2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84號
  • 您好: 

    您的問題可以分為以下三點回答:

    1、您所稱「輸入仿冒品」罪,應指商標法第97條規定,據該條規定必須以行為人有「販賣」或「意圖販賣」之主觀要件為前提,若是為自己所使用,則無此條之適用,然而如何判斷行為人是 否有販賣或意圖販賣之主觀要件,實務上則是以客觀情狀綜合評斷之,例如:輸入量的多寡或者是否有對價金流之出入,抑或是否有架設網路購物、拍賣平台販賣輸入商品之紀錄。若您購買大量商品或者曾有將輸入商品放置網路拍賣平台者,仍有可能會被檢調機關認定您有販賣或意圖販賣之主觀要件。

    2、至於您所搜尋之「由中國大陸輸入商標仿冒品不違反商標」網站內容乃係針對高雄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0號刑事判決內容,該判決探討之前提如前述是以行為人具備有販賣或意圖販賣主觀要件,若您只是自行使用,則無須擔心。再者,該判決認定未違反商標法之主因乃是「參酌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8219號判例意旨,並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強調大陸地區係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並非國外。因此,自大陸地區運送商品進入我國台灣地區領域,並非輸入。」等理由,因此,您要知道兩岸關係究竟屬於兩個不同的國家或者皆為中華民國領土會隨著每位法官心證不同而有差別,也會造成判決結果的不同(換言之,若認為中國大陸屬國外者,仍有本條之適用),在購買商品時,千萬別心存僥倖,仍應尊重商標權人,以買正版為正念,因為商標法上並未明文排除中國大陸輸入商標仿冒品之情況

    3、最後,要提醒您,不論您至淘寶網站所購買之商品為自用或販賣用途,依照商標法第72條及75條規定,皆有可能會因商標權人之申請或海關之通報而被扣押之可能,除了您無法收到商品外,也可能負上民事侵權行為,若經確定確實侵害商標者,更要賠償貨櫃延滯費、倉租、裝卸費等有關費用,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您來信或來電洽詢,或者備妥資料親至本所諮詢,謝謝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

    陳彥彰律師

    台北市漢口街一段82號3樓

    TEL:(02)2331-8009

    FAX:(02)2331-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