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冒名偽造?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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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1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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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父親的行為確實已經涉嫌偽造文書,公司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2、除上述方式之外,倘若簽約未滿2週,可以直接書面通知解約,並且要求全額退費,倘若超過2週,亦可請求退費至少80%。
3、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契約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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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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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可以還是需要先由您提出相關的契約書作審閱,才有辦法給比較精確的答覆,倘若是生前契約,則該公司的回覆與法未符。
2、就您所述的情形,倘若您的父親已經替您繳費,似沒有解除契約之必要。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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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1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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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有偽造文書,如果公司內部人員有與你父親共同決定偽造,那公司內部人員也是共同正犯,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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