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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腦震盪的傷害

  • 何明諺 (何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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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9 08:38 最後編輯日期:103-09-1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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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1.家庭暴力防治法是用來防免家庭成員受到其他家庭成員暴力對待的法律,目的並非用來處罰施

       暴者,必須先說明;需待你聲請保護令後,家庭成員違反保護令之內容,才可處最高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十萬元罰金。

    2.刑法傷害罪,則可直接處罰施暴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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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19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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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驗傷單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傷害罪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