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婆刁難探視小孩
- 無尾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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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2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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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團您們好,想請教律師,我與前夫於102年4月和平協議離婚,雖然協議書上有寫明兩名子女的監護權歸男方所有,但是女方有探視權跟過夜權,雖然也有寫明女方必需每個月支付1萬元兒女教育費給男方本人,不能給與男方外的親人,但因為我們有各自的債務要還,也有經過前夫同意可延後付款,但前婆婆得知我沒付錢後,便百般刁難,不讓我跟小孩們見面跟過夜,一直到我兒子罹癌後,才願意讓我陪小孩住院治療,但小孩住院療程完成後,現在只要我要看小孩,或帶小孩過夜,前公婆又刻意刁難,甚至只要我私下透過前夫跟小孩連絡,他們就責罵小孩,原本為了小孩我都盡量配合不去打擾他們,但現在連我要帶兒子回診,也被拒絕,雖然小孩平常都是前公婆在照顧,但難道我真的都不能行使我的權益嗎?麻煩律師們有人可以撥空為我解惑,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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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2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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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惡意不讓您行使探視權,您可直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法院裁定後,即具有執行力,對方不可無故不讓您行使探視權。
又縱使您未給付扶養費用,對方亦不可以此為由拒絕您的探視,因為沒有任何人可阻擋母子或母女之聯繫,否則亦可以此為由提出改定監護。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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