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一年多還是試用員工為何要一個月提離職?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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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8 07:12 最後編輯日期:103-09-28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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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勞基法並無試用員工的規定,若公司以試用期為由給您低於正常員工的待遇,已違反勞基法;另外,如果公司要求超時工作、未照實登記工作時數或加班未給予加班費,也都可能違反勞基法;綜上,就公司違反勞基法的部分,可向勞工局申訴,並可以此為由不需經預告(工作一年多,預告期間應為20日)終止勞動契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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