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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離職

  •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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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2 08:58 
  • 文章人氣:550
  • 個人積分:6
  • 您好 我在服飾業上班

    最近因事要請老闆排休10~14天

    老闆卻以為我要離職 又多請一位

    之後我發現我這個月(10月)沒班表 詢問下

    才知道她誤會了,她說10月份班已經排好  不好調了
    我就說  那我11月在來上班 ((她口頭說好))
    昨天我詢問她 多請的小姐怎麼辦 她也沒回應
    現在也不回應我11月的班
    感覺像領完9月份的薪水後,就會無聲無息
    像這樣我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 的 之遣費吧!?
    雖然我來做2年多了 (101 6月~103 現在)
    可是他們是103 1月才有幫我保勞保  (保19273)
    那我有權利拿多少資遣費    ?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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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2 11:18 
  • 文章人氣:262
  • 個人積分:49600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公司任意解雇您的話,您可以要求復職、短給薪資或是資遣費、短給薪資、非自願離職證明。計算的部份是依據實際到職日開始,倘若未依法投保或是有低報的問題,可以請求公司賠償

    2、本文建議您可以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公司安排復職,否則須向勞動局提出申訴,將來才有辦法提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