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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租又不搬

  • 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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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2 15:25 
  • 文章人氣:472
  • 個人積分:2
  • 房客承租日期為103年6月8日到104年6月8日至 押金2個月 房客在10月份的租金沒繳 打電話 簡訊通知都有 房客回傳簡訊說會繳 但是後來約兩小時又傳來說他已經不想再租 過幾天會搬出去 於是我就開始查詢水電費房客是否有繳 ,好做後續動作 但是我發現電費7~8月份的沒繳 金額還破萬 光電費就可以扣一個月押金 後來再多次通知房客 電話 簡訊都沒理會 房仲電話去也不接 去家中找他按門鈴有開門 但好像不是房客本人(有窗簾遮住太黑看不清楚) 看到我後又迅速把門關起來 按門鈴都沒回應 這我該怎麼辦?明明簡訊說不租了 但還在裏頭繼續住加上繳租金的時間已經過了(每個月8號要繳的) 房客又把門鎖換新 我也無法開門 那我想問  是要寫存證信函嗎?還是說有其他辦法可以幫我 謝謝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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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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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除非您的簡訊夠明確可以認定是房客主動提出終止租約

    現在就可以向法院訴請其遷讓房屋

    否則建議還是等扣除押金後仍積欠租金達二個月之金額後

    再發存證信函限期對方給付租金

    如對方逾期不支付租金

    再向法院訴請其遷讓房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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