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求償問題
- 阿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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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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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你好:本人開車於6月底與對方機車擦撞,對方輕微擦傷未送醫,本人無受傷,當下有提供行車紀錄器,初判表顯示對方為肇事主因,本人這邊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事發後本人當天就把車開回原廠維修,估價4萬,後來放棄某些地方不修,最後修完2萬9,由本人先代墊。 最近與當事人協商,當事人不願意賠償這筆金額(2萬9),且態度很差,並說本人維修車子時,尚未告知,以及沒有把每個換下來的零件都拍照(只拍一部分)。本人的車子為兩年車,里程數約一萬八,在保固期所以回原廠。 這部分想請問律師幾個問題: 1.請問如果對方堅持不賠償,我這邊可以民事求償哪些東西? 2.是否可以用估價單求償,因為有些東西是我自行放棄維修(如烤漆) 2.如果要提民事求償,是不是一定要再申請肇事鑑定,肇事鑑定的費用是否可以一起向對方求償? 3.肇事鑑定結果是否會與初判表差很多? 4.是否還有哪邊需要注意的地方?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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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8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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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是因為該次車禍事故所受損害都可以請求。
2、可以,估價單、收據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亦可請求維修人員到庭作證。
3、不一定,倘若進入訴訟之後,屬於訴訟費用的一部分,由敗訴的人負擔。
4、不一定,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做判斷。
5、請求金額中有關於零件的部分,必須扣除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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