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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案件

  • 吳政航 (林宗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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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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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1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639號
  • 1.一般來說,傷者可併排停車駕駛人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民事侵權損害求償部分約20%-30%,過不過份就看能不能接受了。

    2.當然傷者可向另一方請求約為70%-80%。

    3.您可向肇事一方提出約70%之修車費,假設肇事方不願意賠償,可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是肇事方調解未到,最後才是訴訟(下下策)。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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