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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未經同意和告知,自行簽了一張該由保戶簽章的調閱病歷同意書

  • 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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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7:37 最後編輯日期:103-11-26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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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險提出申請時

    業務只要求我給予診斷書和收據,並未要保戶填寫申請理賠書暨調閱病歷同意書,至今還未見到申請書,只在醫療院所看過影本!

     

    1.但最近卻在其他診所發現一張申請理賠書暨調閱病歷同意書(可簽也可不簽授權)

    原來是保險業務未經同意和告知,自行簽了一張調閱病歷同意書(內容裡有註明應被保險人親自簽章,而且要保險業務員確認被保險人要在面前親自簽章)

    但事實上保戶並未收到,也未簽名和蓋章,保戶十分錯愕地在其他醫院發現了這張申請理賠書。被其公司蓋上印章宣告紙張的效用,而且複印發給其他醫療院所要求調資料(上面亦蓋有與正本相符被保險人同意,若有問題由本公司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請問:這是否偽造文書成立?還是有其他條款適用?

     

    **** 

    4.請問:保險公司所發出的公文,有包含了未告知的部分醫療院所,也並未親自簽章,這方面我是否能提出異議,該公司是否違反個資法,侵害保戶權益?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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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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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1.依您所述情況該保險業務員應有構成刑事偽造私文書罪之情況。

    2.因醫療院所係信賴保險公司而提供資料,恐較難對其主張有違法情事。

    3.如果對方無法舉證您有授權,就較難主張有符合個資法之規定。

    4.此部分亦有違反個資法之違法蒐集情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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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25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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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業務有偽簽您名之行為,可對其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另關於業務之行為,您若覺有不妥之處,可向該總公司客服反應及金管會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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