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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監護權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

  • VOY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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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30 20:26 最後編輯日期:103-11-30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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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教各位律師

    所謂有監護權的一方有"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的行為"

    如果是對方多次將未滿六歲之小孩獨自留在家中外出 (有錄影物證與小孩的證詞)

    但小孩都沒有發生意外事件

    這樣在法律上就不算是未盡保護之義務嗎?

    法律上的認定    獨自留小孩在家中   必須要有發生意外事件  

    再看事件的嚴重程度來決定是否改判監護權嗎?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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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30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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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建議您將相關物證蒐集,並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法院除了斟酌您所提之證據外,還會囑託社工作成訪視報告,以評估是否有改定監護之必要。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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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30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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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請求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改定監護權,惟您需有充足之證據證明對方行使監護權有明顯對小孩不利之情事,而由您行使監護權較為有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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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3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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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的行為顯有違反兒童保護法規,應盡量朝這方向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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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30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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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除了您所述之情形及證據

    建議還是多蒐集對方有其他不利於小孩照顧情事之事證為宜

    較為周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