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律師,學妹在臉書上被學長言語騷擾,因學妹覺得不舒服所以將對話截圖貼在自己臉書上並有將學長的姓名和大頭貼遮住,但那學長在底下留言跳出來對號入座,並自行將原本的未遮住的資訊貼在底下留言。之後就是一陣激烈的留言討論,現在那位學長對我學妹已經到警局報案要提告妨害名譽,但是他卻有刪除自己原本留言的動作,請問這樣子刪除留言的動作是否有不當之處?其刪除留言之動作是否可以讓學妹避免跑法院?或是讓他在警局作筆錄時就撤告?懇請各位律師解答,感謝。
sean WU 您好 :妨害名譽一案,我們已收到了,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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