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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家大樓管理問題

  • 小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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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0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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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居住的大樓外牆每晚都會打裝飾用的景觀燈,還有客廳外的陽台燈每晚也會被管理中心人員開啟,但由自家的開關卻無法關閉,請問可以強制他們不再使用這些燈嗎?因為公共電費實在高的嚇人。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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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0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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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5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分應該屬於公設使用,應該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解決。

    2、建議可以先發函請求管委會處理,並且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提出表決,倘若遭否決,再提起訴訟處理。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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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0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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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因此公共設施使用部分,您必須透過管委會召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針對您所提議的地方修或制定規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