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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作品集,卻有簽約的問題

  • 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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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1 11:25 
  • 文章人氣:1107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
    我這裡有離職員工想帶走作品當作作品集卻被老闆拒絕的問題

    離職後打電話到公司詢問老闆(老闆就是唯一主管)能否將我工作內容的作品帶出來當作作品集使用。
    但老闆說不行,因為我之前有簽一份保密合約,內容如下 :

     呂小姐,請妳遵守之前所簽署"工作保密規定",因本公司所屬商品開發還在研發階段,如妳任意將內容曝露給第三方公司或人員,將侵犯我公司著作權權利,請妳留意。另外,有將(桃蛙源記)及週邊商品的任何檔案COPY或帶出,請妳自行刪除,之後如在外發現任何相似或檔案,將採取法律行動。冠中法律事務所

    我的工作內容都是公司的開發內容,是不是這樣就沒有辦法把作品帶出來了呢?
    公司目前營運不善,這些開發案什麼時候能正式曝光也遙遙無期。
    我一整年的心血都在那裏,如果帶不出來的話,我這一年的作品集就是一片空白....

    還請各位律師解答,謝謝!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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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11 11:59 
  • 文章人氣: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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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若有與公司簽訂之僱傭契約中有保密條款,若違反該條款,公司可以違反條款提告,恐遭受賠償違約金的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