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和B男分手了之後A女跟男交C往
C男在Facebook上發了一篇文 文中有部分地方攻擊了B男而引來B男朋友們的攻擊
而C男刪文(不清楚原因)之後A女私訊B男說要他管好他朋友的嘴不然要告到他們破產
請問這樣A女能以公然侮辱告那些人嗎?
公然侮辱的賠償金該怎麼算呢?
如果B男的朋友係以侮辱性的文字在C男的facebook上進行攻擊,且C男的facebook沒有對大眾封鎖,或可以瀏覽的人數眾多,則B男的朋友的行為應會構成刑法的公然侮辱罪。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9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52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