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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和他人line曖昧

  • double 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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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24 09:58 
  • 文章人氣:1950
  • 個人積分:4
  •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在我老婆的line裡看到跟一名男子互稱老公老婆,互相關心,些許曖昧,黃色笑話,也會出去約會(line訊息,還說怕會被發現)

    這名男子知道我跟我老婆之後可能會離婚,他說在意我跟我老婆還是夫妻,但還是有叫我老婆,老婆。

    我又把我老婆的line對話錄下來。

    主要想問說,我們還沒離婚可以對這名男子提出妨礙家庭嗎?對老婆也可以?

    事後離婚還能再提出告訴嗎?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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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2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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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由於只有對話資料,並沒有你老婆與對方性交(性器交合)的證據,所以無法構成刑事通姦罪,不過能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請求他們陪你一筆錢。建議你可以另外蒐集你老婆與對方出遊的照片等資料,作為將來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補強證據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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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1-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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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7298
  • 律師評價:241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之證據,尚不構成刑事犯罪,惟可對配偶及外遇對象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民事損害賠償,建議可在離婚前提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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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