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間超商工作,有時忘記帶錢買早餐,所以會先拿收銀機裡的先買,但之後會補回去,雖然有時候會忘了補,他也是屬於寒冷體質,有時點錢點完會直接把手放進口袋,之後老闆看監視器時有看到,也問過我朋友了,我朋友也承認了,但老闆卻認為那是藉口,之後老闆跟我朋友說要請他去一趟律師事務所,但目前老闆都還沒告知我朋友,那是會先收法院的傳票嗎?還是等去過律師事務所才會收到?還有會面臨到哪些刑責?要如何處理?
您好:
建議尋求律師專業協助,以利雙方促成和解,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諮詢指名本人諮詢。
一、這樣的話如果被告都是非告訴乃論,就算事後撤告也會辦到底,頂多爭取緩起訴或緩刑。
二、最好的做法是跟老板和解,私下解決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那目前是否會收到傳票呢?還是要先到律師事務所之後才會收到?
因之後老闆就沒在提過,怕直接收到傳票?
會有前科嗎?是初犯
怕收到傳票就儘快主動與老闆聯繫,誠心解決。又,去律師事務所與是否收到傳票間,並無必然的時間上前後關係,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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