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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探視權

  • 阿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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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0 17:10 
  • 文章人氣:761
  • 個人積分:2
  • 前妻外遇離婚後就搬到南部去,監護權歸我她有探視權
    因她在南部不常回來,於是她父母就希望也能行使探視權接小朋友回來住
    前妻在無協商的情況提告,下個月就要準備出庭了
    想請問探視權的使用是否包含前妻家人
    是否能要求接送的人是前妻而不是對方的父母
    如果她希望每次都由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這部份是否可拒絕嗎?或每月只能有一次?
    另外小孩未滿四歲個性怕生,我可以提等孩子長大些(小學三、四年級以上),再讓她去南部與前妻會面交往. 
    最後請問:法院是開一次庭就會裁定嗎?
    麻煩律師回覆了,感謝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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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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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探視是父母的權利,且是專屬權利,沒有請他人代為探視的方式,原則上不會只開一次庭就結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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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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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891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1091號
  • 您好:

    1. 我國法律規定之探視權,是讓沒有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父(或母),可與子女間會面,但規定祖父母可擁有和未成年子女會面的探視權,您可以拒絕前妻的父母代為執行探視權

    2. 探視權並無固定制式之方式或時間限制,只要不影響子女正常作息下,可以雙方可接受的方式,與子女交談、交往及聯絡,然探視權之行使方式會父母居住地點及未成年子女的就學等因素有所變化,雙方可以就變更探視權方式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協議,亦可請求法院予以裁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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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0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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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一方,可主張行使未成年子女探視權,惟行使之方式,您可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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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2-1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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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探視權監護權同,都是出於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所以抽象的標準就是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保護。

    二、這件事情可以協議的話會比較好,前妻雖然對不起你,但是可以考慮體諒一下你前岳父岳母的心情。還有就是在協議的時候要儘可能的溫和,多數人在協議的時候是以電話協議,小孩可能會聽到這些討論的過程,要減少對小孩心靈的傷害

    三、讓小孩多幾個人疼愛是件好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022871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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