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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孩子的探視權問題~

  • may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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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2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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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師大大您們好:

    前情提要在這裡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58933&tid=9&ccode=PostDate,謝謝您們的詳細解說我大概知道該怎麼做了,那個外遇的人迫不及待的希望跟我離婚所以不需要上法院只是我想先弄清楚如何做才能不用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他,但還有一點想請問各位熱心的律師大大們,先謝謝您們的回覆~ 

    我想詢問的是若監護權在我這孩子也改從母姓而跟我離婚的某人若擺明以後都不負擔孩子任何費用由我全權負責他不會出半毛錢的情況下我可以不讓他探視小孩嗎?因為他已經擺明不要這個小孩了也不負責養小孩應該沒權利要求看小孩才對,我是否可以在離婚手續辦好以後立馬搬家換手機斷絕與他的聯繫呢?會這樣問是因為孩子昨晚要睡之前突然告訴我那個人去聊天以後為了跟老女人搞外遇不要他讓他很傷心,他想要一個爸爸但是不是那個人是要其他的"好爸爸",當下我才知道原來孩子一直裝作對這件事無所謂是怕我難過其實他的心裡已經有陰影在了,只要一想到孩子的心情我就完全不想再讓這個X人跟孩子有任何瓜葛所以才想來問問看上述的情況下是否我可以帶著孩子搬家連絡方式也換掉讓那個人再也沒機會來騷擾我們~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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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0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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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取得探視權之後,您就可以請求改姓訴訟

    2、探視的部分,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探視對子女不利,否則無法任意拒絕。(不論雙親感情如何,子女還是必須同時擁有父母的愛,無法任意剝奪)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